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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3日 10: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從對央視報道提出嚴重質疑,辯稱“簡單通過視頻中添加不同膠料的數量就判定我司違規操作,並不準確”,再到在央視節目中公開道歉,並對“這次的報道給了我們錦湖輪胎重新審視自己的機會”表示“謝意和敬意”,短短幾日之內,錦湖輪胎的變化無疑是180度的。真心實意也好,無奈屈服也罷,錦湖輪胎道歉的誠意指數究竟有多高,公眾一時半會還無法作出判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次道歉必然是迫於強大輿論壓力,為重拾消費者信心而展開的一次媒體公關。
有人將汽車上的輪胎比作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因為輪胎質量的好壞直接關乎著消費者的生命安全。錦湖輪胎被曝光違規大量使用返煉膠的事實,是否真如其內部調查顯示的那樣只在天津工廠存在?又是否只是少數管理監督人員疏于履行職責所致?公眾心中依舊畫著一個大問號。要知道,錦湖輪胎質量問題的消費者投訴一直很多,2009年還被國家質檢總局點名批評,錦湖輪胎存在的問題難道真的只是局限于被央視曝光的個案嗎?
迫於危機公關需要,宣佈召回部分問題輪胎,固然可能開創一個輪胎召回的先例,但是,“去做”主要只是展示一種必要的姿態,“做好”卻需要心懷對消費者利益的真正尊重。如果這樣的先例充其量只是一種“秀”,意義其實非常微小。作為危機公關手段的召回,必然是要以最小的損失挽回最大的利益。因此,對於錦湖輪胎宣佈召回,公眾不看廣告,只看療效。
實際上,如何啟動召回,錦湖輪胎在聲明中並沒有具體的表述。如果確定被召回的違規批次,不僅完全只是錦湖輪胎自己説了算,而且完全只是以央視曝光素材作為依據,僅限于被曝光的工廠和被曝光的時段,那麼我們只能説央視記者的監督效率太高了——違規生産的時間和地點都讓他趕巧碰著了,除此之外企業都在按照標準嚴格生産。
比較悲哀的是,錦湖輪胎質量問題被曝光以來,除了企業前後轉彎180度的兩次回應,始終未見質檢權威部門給出過任何調查結果。倘若調查違規問題、確定召回批次,都只是企業的自説自話,而與法規制度無關,與執法部門無關,消費者利益想要得到有效維護,誰不會認為是癡人説夢呢?
危機公關是暫時的,召回輪胎是有限的,應付輿論是可以敷衍的,指望媒體一次曝光就能讓企業從此不敢糊弄消費者更是不現實的。制度跟不上,公權監督跟不上,懲治力度跟不上,執法效率跟不上,既然這次曝光不是錦湖輪胎的第一次,恐怕也就不會是最後一次。正如生産假冒偽劣商品不該只是東窗事發後自行召回了事,直接關乎消費者生命安全的汽車輪胎同樣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