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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相繼遭遇地震 政協委員再吁“巨災保險”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3日 07: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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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陽春三月看兩會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張丹)最近兩天,雲南盈江縣和日本相繼發生的地震,引起了全國政協委員、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漢宇對災後補償機制的思考,繼2009年提出農業巨災保險缺位後,他再次呼籲中國應建立巨災保險制度。

  聯合國統計資料顯示,自20世紀以來,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僅2010年上半年,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就高達2113.9億元。“雖然中國在重大自然災害中救助、重建工作都十分迅速有效,”但李漢宇認為,面對巨大的經濟損失,以政府財政救助為主的模式很大程度上加重了財政負擔,也降低了災後經濟恢復的效率。

  據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12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世界巨災保險賠付率平均超過30%;而在中國,以2008年汶川地震為例,保險賠付佔經濟損失不到1%。李漢宇呼籲,“建立符合國情的巨災保險制度十分必要。”

  李漢宇以巨災保險中農業補償為例,建議政府從農業直補款中撥出部分建立保險基金。“一兩百塊對扶貧的作用並不大,但建立保險基金後,一旦發生災害就可立即從中拿出一定規模的資金,儘快救災保生産。”

  李漢宇建議,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制定巨災保險法,用法律形式明確政府、保險人等主體在巨災保險中的職能和作用,政府直接或間接的介入巨災保險市場,建立起多層次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通過探索逐步將一些領域的巨災賠償納入保險範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