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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細節:暫不以家庭為單位 起徵點統一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0日 07: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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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備受關注的個稅調整方案尚不為外界所知,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發改委主任沈衛國就呼籲,個稅調整方案應該可以拿出來公開討論。

  據本報從熟悉相關情況的政府智囊處獲悉,個稅改革提高起徵點已成必然,但個稅暫不按“以家庭為單位”徵稅。

  其中,主要是由於包括技術等各方面客觀條件限制,所以暫時無法實行家庭為單位徵稅方法。

  但方案仍然確定了“以家庭為單位徵稅”為改革方向。事實上,在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人所得稅。

  而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很贊成“以家庭為單位徵稅”,但考慮到目前難以全面了解人們的真實收入情況,更難掌握一個家庭的全部真實收入情況,因此估計暫時無法實施“以家庭為單位徵稅”,只能逐步朝此方向努力。

  暫不實施“以家庭為單位”徵稅

  此前,國家相關部門一直在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其中即包含了部分個稅改革方案。

  2011年3月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個稅改革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草案》透露出來的消息顯示,個稅起徵點將會提高。

  但是否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徵稅一直未有明確信息,外界普遍認為,一般按照家庭為主體進行收稅將有效降低家庭整體稅負壓力。

  為此,在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王憲榕、全國人大代表劉玲、全國人大代表程恩富、全國政協委員劉克崮等分別在不同場合提出要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徵稅。

  在劉克崮看來,單獨提高個稅起徵點對減輕百姓負擔意義不大,未來應以家庭為單位徵收。

  據本報從熟悉內情的政府智囊處獲悉,個稅改革提高起徵點已成必然,但個稅暫不按“以家庭為單位”徵稅。

  此前,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3月6日在旁聽江蘇團審議時被問及個人所得稅將按個人還是家庭來徵收時,他則表示未聽説按家庭徵收的説法。

  蘇海南也認為,暫時不太可能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徵稅,劉克崮則指出必須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息收集系統。

  劉克崮認為,以當前中國國力,3年完全可以實現這些涉及社保、收入等方面系統的集成、完善,比如建立針對個人的信息系統。

  據本報了解,目前以家庭為主體徵稅成為方向已經確定,這顯然對稅務等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國稅收起徵點仍然一致

  減少稅率級次已經被列為個稅改革的重點。

  目前,扣除免徵額後,現行個稅稅制對5000元以下收入有三檔稅率,500元以下部分稅率5%,500-1500元部分稅率為10%,2000-5000元部分稅率為15%。

  但從目前獲得的消息,新方案可能會改為5000元以下部分統一適用5%的稅率。一旦消息得到證實,這就減少了稅率級次。

  目前,我國個稅實行的是9級累進稅率,稅率從5%-45%,而國際上多為4-5級稅率。

  不過,為外界關注的是,個稅的起徵點仍然可能按照全國統一標準來實施。

  這就意味著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個稅起徵點和三線、四線城市仍處於同一起跑線上。

  蘇海南認為,個稅是全國統一的,各個地區不能自行制定標準。

  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鄭新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全國個稅應統一,分地區制定個稅起徵點尚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