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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6日 16: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為一名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食品行業的領軍者,青島啤酒公司董事長金志國從2005年第一次遞交加強食品安全法立法的建議起,到如今已經是整整六個年頭。在今年的兩會上,金志國將繼續為食品安全奔走呼籲,又向大會提交了“關於提高《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執法力度的建議”,結合《食品安全法》通過以來我國食品安全的現狀,從監管到執法再到標準,提出了一攬子的建議。
“梳理近兩年來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會發現《食品安全法》起到了重要作用,毒豇豆、假冒五常香米等事件均得到了迅速妥善處置。但近期發生的‘皮革奶’、鎘米等食品安全事件,又讓我們看到了一些新的問題。
在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健全的基礎上,金志國建議要進一步通過厲行改革、提高《食品安全法》執法力度來根本改善我國食品安全狀況。
“要加大執法力度,系統的破解食品安全的執法困局。”金志國告訴記者,之所以在《食品安全法》通過以後,食品安全違法問題還層出不窮,違法成本過低是很重要的原因。
為此,金志國系統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議,首先要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始終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違犯法律法規的要從嚴判決;其次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還要加快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將個人以及企業信用檔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最後,監管部門要延伸監管的鏈條,對食品安全實施全鏈條監管,時刻不放鬆監管的職能。
而針對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標準落後的狀況,金志國則建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加快食品安全標準管理體系建設,明確標準制定和整合工作的目標和進度,為食品安全監管和嚴格執法提供健全可靠的技術依據等建議。
採訪結束的時候,金志國的一席話發人深省:做企業也好,做事也好,更多的是在做人;而做人,更多的是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