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葉檀:基金“老鼠倉”棄暗投明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3日 09: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基金“老鼠倉”是頑疾,有人擔心正在徵求意見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將使基金業“老鼠”遍地。

  《草案》第十七條規定,“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其本人、配偶、利害關係人買賣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避免與其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衝突。”另據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公募基金投資託管行股票、股東承銷股票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重大關聯交易被豁免,但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該項規定允許基金業人士買賣股票,只要與份額持有人不發生利益衝突、信息公開披露即可。該項規定引起擔心,不許買賣股票難禁“老鼠倉”,允許買賣後基金行業“老鼠倉”遍地。鳳凰網的一項調查顯示民眾的擔憂,佔投票數79.7%的網友,對草案這項修訂意見表示反對,認為 “這只會出現越來越多‘老鼠倉’”;僅12.2%的人表示支持,認為基金從業人員也是投資者,應有權參與股票買賣。還有83.8%的人表示,如果此次草案通過,他們將不會投資基金,因為“認為基金從業人員可能把基金的錢公款私用。”

  基民的擔憂可以理解,但他們不知道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目前我們對於基金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制約幾乎是國際上最嚴格的,卻沒能制止“老鼠倉”,已經報道曝光的不過是冰山一角。可見,嚴厲的規則只是紙老虎。原因在於,規則表面嚴格實際如同漁網處處見風,只要讓七大姑八大姨建倉,就能輕而易舉地暗度陳倉,只有傻瓜才會自己在上班時間建倉,一個電話就能全部搞定。基民見嚴厲的規則而心安,不過是在圍城中給自己一些心理安慰。一項嚴厲的法律與高效的執行力是兩碼事,中國的證券市場有無數嚴厲而無用的規則,這些規則大多數時間增加了交易各方的憤怒,卻對建立市場秩序無能為力。

  新版草案將不可能扼制的潛規則端到了臺面,對基民而言反而是一大利好,起碼以後基金內部人士的建倉持倉情況必須公開了。這當然是天真之論,建“老鼠倉”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存在明顯的利益衝突,沒有哪個基金內部人士會公開“老鼠倉”。這又回到了出發點,不管允不允許基金從業人員交易,“老鼠倉”基本不可能杜絕,就像中國上市公司的內幕交易不可能杜絕一樣,筆者對此持絕對的悲觀態度。

  要真正杜絕內幕交易,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首先是重罰,將所有可以逃脫制裁的基金從業人員的懲罰加到被捉到 “耗子”的身上,作案的“耗子”不可預知的風險成本大大上升,他們必須做出權衡,是收穫無風險的百萬甚至千萬元的年薪,還是在高風險的作案成本與高收益的“老鼠倉”下火中取栗?

  從懲罰的角度來説,證監會必須善用其權。

  證監會有準司法權,現有《證券投資基金法》需要經過司法機關批准的財産、證據的查封和凍結,在修訂草案中,證監會可以無需司法機構批准,直接凍結相關財産和證據。證監會的調查取證權大大拓展,在擴大被監管對象的同時,修訂草案同時擴大了對基金的監督管理權限。草案既增加了對基金的日常監管,可以“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依法要求其報送業務、財務等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還可以“進入涉嫌違法行為發生場所進行調查取證”,只要涉嫌即可查。

  萬事俱備,只看證監會是否願意承擔起澄清市場秩序之職,他們獲得上述權限,究竟是為了與其他監管部門爭鋒鬥寵增加尋租空間,還是充當和事佬以基金規模的增加為政績,還是為中國證券市場打下紮實的制度根基?事實上,對異常交易一查到底,通常不是內幕交易就是大大小小的一堆 “老鼠倉”。曾經的內幕交易者施施然重回市場指點江山,顯然是證監會自己剪去了自己的利爪。

  最後,建立市場秩序建立正確的激勵機制與監管不可偏廢,允許基金從業人員在透明的玻璃房內交易,既可以發揮投資能力,也可以獲得合法的收益,更能夠讓利益與基金份額持有人一致,未嘗不可。

  內幕交易監管與“老鼠倉”監管是世界難題,目前中國的市場是禁令橫飛、潛規則橫行,索性讓潛規則變成明規則,讓禁令變成真正的懲罰力,讓信息公開透明獲取合法收益,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