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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京國八條答疑:繼承房産不受限購影響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1日 07: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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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聚焦房地産調控

漫畫/黎毅

  京版“國八條”購房政策出臺後,引起市民廣泛關注。就市民普遍關注的問題,本報記者採訪了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

  購房前審核期為5天

  京華時報:新政實施後,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時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答:非本市戶籍居民需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有效暫住證,及在本市繳納個稅完稅證明原件、複印件或已繳納社會保險的家庭成員姓名、身份證信息備查。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婚姻證明、戶籍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

  京華時報:京版“國八條”出臺後,本市哪些家庭還可以購房?

  答:京籍家庭擁有住宅數小于兩套的;京籍家庭擁有住房多於2套,出售後可以再買房,如果不賣就不能再買房,即擁有房産總數不能多於2套。

  能夠提供有效暫住證有連續5年納稅或社保證明,且名下無房的非京籍家庭擁有房産總數為一套。

  京華時報:京版“國八條”政策執行後,對於購房資格的審查更加嚴格,買房的流程變多,會不會影響購房流程?

  答:新政執行後,在網簽之前多了一項流程,就是買賣雙方需遞交相關的材料,由住建委審核是否有購買資格,需要5天時間。因此與之前相比,要多出5天住建委審核的時間。可能會在審核的過程中出現違約或者其他的因素,導致購房受阻,因此建議消費者選擇專業的經紀公司來辦理效率更高,減少風險。

  網簽、過戶信息均可查

  京華時報:已擁有住房的非京籍家庭想改善住房怎麼辦?

  答:想改善住房條件的非京籍家庭需先將已有住房出售,再新購一套住房,但不能夠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社保或納稅證明的,即使賣掉名下房産也不能再買房。

  持外地戶籍者若不符合在京購房條件,可以買商業立項的住宅項目,如酒店式公寓等,此類“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或50年,純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新政中沒有針對新房、二手房的交易進行限制,只要能夠提供暫住證及連續5年的社保或納稅證明,家庭名下在本市又沒有住房的,可以購房且限購一套,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京華時報:如果只網簽不過戶,是否可以不計入家庭房産總數?

  答:市住建委信息系統已經升級,並已會同公安、稅務、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門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購房人資格核查機制。對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購房人不予辦理産權登記手續,並由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因此,由於購房資格的審核逐漸完善,一般都能夠查詢到業主名下的房産數量。

  無論是網簽還是權屬轉移(房産證過戶),只要輸入購房人信息,都能清晰反映。

  非京籍家庭可申請公租房

  京華時報:京版“國八條”中對公租房有很多的政策支持,外地人是否可以申請公租房?

  答: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難家庭。只要具備以上的條件就可以申請。

  非京籍家庭也可以申請北京市公租房,但目前本市尚未出臺申請條件、人群等實施細則。

  保障房計入家庭總房産

  京華時報:京籍居民有一套經適房,算家庭總房産嗎?外地有房産會被計入家庭總房産嗎?

  答:新政以居民名下的産權數量為依據,與之前擁有房屋的性質沒有關係,所以即使擁有一套保障房也只能再購買一套房。

  此次新政主要針對居民在北京市的房産,對其在外地房産很難審核,因此在外地是否有住房不會影響其在北京購房。

  京華時報:擁有北京市集體戶口(如在校學生)算是本地人可以買房嗎?

  答:由於當前處於政策的執行初期,具體細節方面的執行問題並沒有全面開展。因此擁有集體戶口的人群是否可以購房,現在還不明確。之前,集體戶口的人群可以購房,在校學生由於沒有收入證明,因此無法貸款,但是可以全款購房。

  京華時報:如果公司為公司員工購買員工宿舍,産權為公司所有,是否受京新政的影響?

  答:此次購房新政主要針對的是個人購房,對集體産權的房屋沒有限制。

  並且,新政只針對純住宅進行限購,商住兩用住房的土地性質為商業立項,不在此次限購範圍內。居民擁有的商住兩用住房不會被計入家庭房産總數。

  間斷期間社保可以補繳

  京華時報:居民如何查詢自己在北京的納稅和社保證明?

  答:社保方面,不需要購房者提交相關的證明,核查系統可以通過購房人的身份證號,就可以在人力社保部門自動查詢到其社保繳納的情況。

  而從今年3月1日起,北京稅務部門將推出新版的納稅票據,在票據上就會清晰地寫明該納稅人近5年來的納稅情況。

  京華時報:在京繳納的社保或個稅累積夠5年,但其間中斷過幾個月,這算連續繳納嗎?

  答:規定中要求外地人必須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才能購房。因此即便是中途間斷1個月,也不符合購房條件。

  並且,在外地公司北京分部工作的居民,個稅在外地繳納,不算在北京繳稅。

  京華時報:非京籍居民間斷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社保可以補繳嗎?補齊算不算連續五年?

  答:非京籍居民若在社保間斷期間沒有工作,則無法補繳個人所得稅,因為個人所得稅是按收入計收的,沒有收入無法交納稅費。

  但中斷的社會保險是可以補繳的,補繳後滿5年可算連續繳納社保。

  繼承房産不受影響

  京華時報:北京戶口父母和自己名下各有兩套房怎麼繼承遺産?

  答:繼承可以正常辦理,不執行限購。但贈與則暫時視同房屋交易,執行限購政策,被贈與必須符合限購政策的相關要求。同時,家庭成員之間的房産過戶,也屬於房屋過戶交易。因此,購房人也必須符合限購政策的相關要求。

  京華時報:購房人若提供虛假證明會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答:對於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市住建委也明確警示,此類購房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其中,房地産開發企業在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與其解除買賣合同;經紀機構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通知並協助售房人與其解除買賣合同。如果前期均未能發現造假的,後期被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將不予辦理房産證,並將其行為通報給相關貸款機構。

  據了解,按照北京房地産市場的現狀,因個人違約解除合同的,購房人須向開發商支付總房價10%-20%的違約金。而二手房交易中,個人違約退出合同的,至少須向賣方支付雙倍定金。

  家庭房産認房不認貸

  京華時報:京籍家庭名下有一套房産和一次房貸記錄,還能再買房嗎?

  答:核實購房家庭房産將只認房,不計貸款次數。無論是京籍家庭還是非京籍家庭,只要符合購房條件,不管曾經貸款購房次數,只要名下房産數量不超過限購標準都可以再買房。

  京華時報:之前有貸款購房的記錄,現在貸款購房是按照首套房還是二套房?

  答:申請貸款時,銀行執行的仍然是“認房又認貸”。由於銀行的徵信記錄中能夠查到消費者的信貸記錄,所以消費者再次貸款購房的時候仍然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