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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聚焦:房價漲幅平均數為何不再發佈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7日 07: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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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統計局城市司負責人答記者問

  房價漲幅平均數為何不再發佈?

  強調全國綜合數字容易引起誤讀 今後重點發佈各個城市房價數據

  本報記者 劉 泉

  從2011年1月起,新的房價統計制度方法開始實施。國家統計局2月16日公佈了《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以下簡稱《新方案》),並將於18日發佈依據《新方案》統計的今年1月份70個大中城市房價數據,且不再計算和發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漲幅的平均數。那麼,與原方案相比,《新方案》做了哪些改進?為何不再發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漲幅平均數?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統計局城市司負責人。

  新方案主要有四大改進

  問:同原來的方案相比,《新方案》做了哪些改進?

  負責人:一、數據採集方式有調整。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城市(不含拉薩市)、計劃單列市等35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直接採用當地房地産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不再另行調查;暫時不能取得網簽數據的其他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根據統計系統房地産開發統計報表收集的各個項目(樓盤)的分類交易面積和金額數據計算。

  二、調查指標的調整。房屋銷售價格指數調整為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新建住宅類下設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兩個類別。商品住宅類和二手住宅類均設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3個基本分類。

  三、指數計算方法的調整。新建住宅月環比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調整為按項目不同面積分類的平均價格法。採用國際通行的鏈式拉氏公式計算以2010年為基期的定基價格指數。

  四、數據發佈方式和時間的調整。《新方案》實施後,國家統計局將重點發佈各個城市不同對比基期的分類指數和總指數,不再計算和發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漲幅的平均數。數據發佈時間調整為月後18日,比原發佈時間延後一週左右。

  網簽數據更完整準確

  問:《新方案》為什麼採取網簽數據代替房地産開發企業直報數據作為住宅價格統計的基礎數據?同直報數據相比,網簽數據有哪些優勢?

  負責人:基礎數據來源渠道的調整是這次房價統計改革的重要內容。之所以做這樣的調整,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數據齊全。網簽數據涵蓋了新建商品住宅的全部交易情況。二是信息完整。網簽數據包含有地址、樓層、價格和金額等詳細信息,有助於價格指數的計算。三是獲取方便。經過不斷的改進和完善,房地産管理部門在網簽數據管理與使用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數據提取比較容易。

  問:《新方案》實施後,國家統計局採用的網簽數據總量有多少?單個城市的網簽數據對當地城市房價表現的代表性如何?

  負責人:網簽數據的採用數量取決於各個城市當期新建住宅的實際成交量。鋻於各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不可能完全相同,網簽數據採用數量也就會存在差別。但由於各個城市的網簽數據記錄了當期新建住宅的實際成交情況,因此不論數據量大小,據此計算的房價指數可以反映當地實際情況。

  發佈平均數有局限性

  問:從本次改革開始,國家統計局就不再發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漲幅平均數,這樣改革基於哪些考慮?

  負責人:這樣改革,主要有三方面考慮。首先,用平均數表示一組數據,具有直觀簡明的特點。但是平均數在樣本值離散程度較大的情況下有一定的局限性。也就是説在個體差異較大的情況下,往往會削峰填谷,抹平個體間的差異。

  其次,不再計算和發佈平均數,重點發佈各個城市的房價數據,既有助於社會公眾及時了解所在城市房價的具體變化,也有利於更好地為地方政府有效調控房價提供服務。

  再次,這也是一些專家學者的建議。如有的專家指出,綜合平均價格指數概念過於模糊,無法與某個時點相對應,並且在各季度(或各月份)房價變動比較大的時候,計算出的平均值更是缺乏實際意義,過於強調全國綜合的數字容易引起誤讀,會掩蓋各個城市的典型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