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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因價格欺詐事件影響客流降三分之一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1日 10: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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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晚,家樂福福州寶龍店內的價格熱線告示。當日,家樂福發表聲明,正式向消費者致歉。鄭帥 攝

  據新華社電 家樂福、沃爾瑪超市“價格欺詐事件”引發的余波未平。春節期間,各大超市促銷、打折海報少了,不少超市不再使用促銷價等標簽,只標一個價格避免欺詐嫌疑。而一些顧客也變得小心翼翼,結完賬都會仔細查看手中的小票。超市正集體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公信力挑戰。

  現場

  售貨員改價簽避免“麻煩”

  2月3日上午,記者在重慶北濱路永輝超市看到,一位售貨員正在清理價格標簽,將原來寫著“原價9.9,現價8.9”的黃色標簽取下,新的白色標價簽僅註明價格8.9元。這位售貨員告訴記者:“接到上面通知説,標價簽上都不允許寫促銷活動等內容,只標現在的價格,是多少就標多少。”

  記者在家樂福超市上海聯洋店看到,商品標價簽的顏色已從原先的黃、白兩色改為白色,標簽上也不再像往常那樣標注“促銷價”“原價”等,只有一個固定價格。工作人員表示,這是超市統一要求更改的,目的是“避免顧客誤解,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影響

  “價簽事件”致客流下降1/3

  涉嫌價格欺詐事件一度導致相關超市的客流和銷售下滑。家樂福上海聯洋店店長何國良表示,春節長假,尤其是除夕的前幾天是顧客採購年貨的高峰時段,由於受到涉嫌價格欺詐事件的影響,超市的客流量比往常減少了大約1/3。

  經常到這家超市購物的消費者季磊表示,“家樂福超市離我家最近,買東西很方便,實際上我們不大可能為了這件事多走幾公里路,去其他的大賣場採購,只能多留個心眼,仔細核對收銀條。”

  賠償

  欺詐行為至少應“退一賠一”

  重慶部分零售企業負責人表示,部分商品價簽與結算價不符的情況,在各家商場確實存在,主要原因是未按規定流程操作、內部監督不到位等。

  重慶市消委會有關負責人認為,對於消費者的賠償應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構成欺詐消費行為的應“退一賠一”。對欺詐事件中提出的“五倍差額退賠”規定,各企業賠償額不應當低於退一賠一規定。

  ■ 專家觀點

  “超市欺詐衝擊道德底線”

  重慶市消委會秘書長劉明生説,此類違法經營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消費者對大型超市的信任危機。

  “價格欺詐事件,暴露的其實是我國零售行業較為普遍存在的一個弊病。”上海市流通經濟研究所所長汪亮説,希望整個零售行業都能把這一事件當作一記響亮的警鐘,正本清源。

  一些大型超市連鎖企業負責人表示,涉嫌價格欺詐的行為直接衝擊超市經營業務的“道德底線”,對整個行業構成了潛在危機。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