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稅務總局:公務員生活津貼等必須繳個稅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0日 14: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全國一些地方執行的對公務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艱邊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的做法,並不符合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這些收入應徵收個人所得稅。28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在公開回復納稅人的諮詢時,做出了上述表述。

  納稅人的問題是:“將公務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艱邊補貼納入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範疇,與稅法是否相悖?”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回復:“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諮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公務員取得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艱邊補貼等,不屬於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收入,應徵收個人所得稅。” 據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