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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6日 08: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獲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俗稱中央一號文件)在本月10日左右下發到地方和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等水利科研機構。
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政府已相繼召開全省農村工作會議、全省水利工作會議,會議主要內容即為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的精神,並審議討論各省一級的一號文件,研究制定今年水利投資和規劃的方案。
省一級一號文件主要內容為各地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加快水利改革發展、落實水利投資以保障農業生産的實施細則。
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各省一級黨委、政府在中央一號文件正式公開發佈之前紛紛制定省級版本的一號文件,足見各地對此事的重視程度。
業內人士指出,中央一號文件提出10%的土地出讓收益將用於農田水利建設,這是對地方政府在農田水利建設中拿出配套資金的約束性規定。
在這一點上,各省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業欠賬問題殊異,落實情況不盡一致。
山東安排50億-100億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水建設
山東水利廳的一位官員告訴記者,山東省在1月18日召開了全省的農村工作會議,並討論通過了省一號文件。
該一號文件指出,山東省各級政府將從土地出讓收益中安排10%-2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
所謂的土地出讓收益,係指土地出讓金減去收儲成本(包括徵遷和基礎設施投入、稅費等)。
初步估計,山東從市縣兩級政府的土地出讓收益中每年可籌集到50億到100億的資金用於農田水利建設。
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在落實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資金之外,要通過多種渠道籌集水利建設資金。
在這一點上,山東省一號文件指出,要結合農村土地的綜合整治,整合各類涉農、涉水資金,充分發揮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土地整治資金的綜合效益,進一步加大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
該官員稱,省市縣水利建設基金徵收期限將會延長,增加的收入全部用於水利建設。加強水資源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工程佔用補償費等水利費用的徵收標準和範圍也將合理調整,徵收的金額將全額用於水利建設和管理。
而在鼓勵社會資金投入農田水利建設方面,山東一號文件稱,將按照多籌多補、多幹多補的原則,加大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對符合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條件、並納入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範圍的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設施,各級政府按農民籌資籌勞總額的50%給予獎補,引導農民群眾自願投資投勞興建小型水利設施。制定優惠政策,支持社會資本投入城鄉供水、污水處理回用等經營性水利項目,鼓勵採取産權置換、投資入股等方式,盤活水利固定資産,吸納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水利建設領域。
寧夏今年投資水利25億
與山東等東部發達省份不同的是,中西部地區財政收入較低,因此投入于農田水利設施的資金並不寬裕。
記者掌握的一份《寧夏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紮實做好2011年農業農村工作的意見》(下稱寧夏一號文件)稱,寧夏將建立水利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各級政府要建立水利專項資金,對水利投入的總量和增幅要有明顯提高,水利資金佔國家固定投資的比重要明顯提高,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力爭今後十年全社會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記者掌握的寧夏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寧夏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的情況》(下稱寧農辦一號文件),要確保今年各類水利投資完成25億元。
寧夏自治區黨委政研室的一位官員告訴記者,25億元的投資並非指農田水利建設投資,而是整個水利投資的總盤子。
這25億元大部分將用於加快實施青銅峽、沙坡頭和固海三大灌區許建配套、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部乾旱帶節水高效補觀、中小河流綜合治理、中南部地區城鄉飲水安全水源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建設項目。
政研室的官員稱,25億中多少用於農田水利設施,目前還在研究之中。
“受各地地理位置、經濟發展水平和自然環境等因素制約,寧夏各市縣土地出讓收入增長不盡平衡。”政研室的官員稱。
“去年寧夏投入了10億左右用於水利建設,今年按照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加大了投入。去年中央財政專項撥款用於農村水利建設的資金也在10億左右,今年我們希望能夠爭取翻番。”該政研室官員稱。
為了能夠多渠道籌集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今年寧夏要求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農業發展銀行要開展水利建設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業務,同時鼓勵農業銀行、黃河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進一步增加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落實好財政貼息規模、期限和貼息率。
寧夏要求支持社會資金投資水利,按照多籌多補、多幹多補原則,加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
至於具體的農田水利設施資金額度和財政獎補比例如何定,該官員稱,目前自治區和市縣兩級政府都還在制定具體細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