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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觀察]再審“天價過路費案”(2011.01.17)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7日 22: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今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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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説:2010年的世界色彩斑斕,有過快樂,有過悲傷,財富還在燃燒,博弈仍在繼續,他們走進演播室共同回看2010的風雲變幻,把脈2011的冷暖溫度,“2010世界經濟年度觀察”《今日觀察》新年特別奉獻。

    解説:河南368萬過路費案翻案,主審法官被問責,一波三折,案件為何引發關注?《今日觀察》正在評論。

    主持人(史小諾):天價過路費、無期徒刑、頂罪、自首,這幾個詞是這幾天互聯網搜索引擎最熱的詞彙。它背後對應的河南農民時建鋒詐騙高速公路費案件,16號,河南省高院和平頂山市中院召開了發佈會,宣佈對時建鋒詐騙高速路費案中的四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在幾天的時間,我們看到案件一波三折,368萬天價詐騙過路費案有哪些新的變數?哪些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今天演播室的評論員是霍德明和張鴻。首先一起來看一下事件的最新進展。

    解説:審查不細,把握不嚴,這是對河南農民時建鋒逃費368萬元,被判無期案的最新認定。

    16號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對時建鋒詐騙368萬元高速公路通行費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中,四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免去平頂山中院刑一庭主審法官婁彥偉助理審判員職務,調離審判崗位,責令免去平頂山刑一庭庭長侯曉宏職務,平頂山中院副院長任建軍停職檢查,責成平頂山市中院寫出書面檢查。河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時建鋒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主要表現在時建鋒是否參與犯罪,是否與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麼。

    田立文(河南省高院副院長):平頂山中院在審理時建鋒詐騙一案時,存在著審查不細,把關不嚴,下判不慎重等問題,判決結果損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公信力,決定對相關審判人員予以責任追究。

    解説:此外,發佈會上還通報了時建鋒案的最新進展情況。

    郭保振(平頂山市中院院長):犯罪嫌疑人時軍鋒,在強大壓力下,于15日晚到公安機關投案,鋻於本案的主要事實和證據發生重大變化,我們已經建議,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

    主持人:這個案件太具有戲劇性了,因為不到一週的時間,我們其實上周剛剛做過這期節目,但是現在看到這個案件的整個焦點和大家注意力完全轉變了,兩位評論員是怎樣看待這起案件的最新進展的?

    霍德明:實際上是上週三到今天五天的時間,峰迴路轉,柳暗花明,基本上剛剛小片裏面也提到了,這件事情相關責任人大概也做了一些安排了,當然了,我自己觀察到基本上還是對於事實認定的不清,這裡面事實認定不清,兩個不清,第一個是軍車牌照、士兵證件這些來源不清,第二個他憑這些東西到收費站去辦理這個手續的過程,也是事實不清,所以可能在事實認定上面呢,不清楚,當然最重要誰來認定這個事實,這又牽涉到主審法官了,所以他這次對四個相關的當事人,主審法官婁彥偉把他調離審判崗位接受培訓,等候處理,然後呢對於一庭庭長侯曉宏他是免去他一庭庭長,接受培訓,等候處理,對於這麼一個法院的副院長任建軍他是停職檢查,對於法院的院長郭保振,他是對其誡勉談話,同時對於平頂山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對高等人民法院,他要對這個法院系統裏面通報批評,所以這是相當嚴厲的這麼一連串,但是很短的時間,不到五天時間裏面,就有這麼大戲劇性的變化,我想還是第一個,根據事實認定不清,而且對於當事人直接做了處置。

    張鴻:就像你一開始説的一波三折,確實是上週三的時候,12號那天,我們做的節目。

    主持人:對。

    張鴻:其實當天下午平頂山中級法院有一個新聞發佈會,面對記者,當時面對記者的就是被問責的裏面當中兩個人,一個是一庭庭長侯曉宏,一個是主審法官婁彥偉,當時主要解釋的是什麼,就是無期徒刑是不是太重了,368萬是不是太多了,然後拿出充分的證據讓我們這些,第一,不會算高速公路收費的人,第二,我們不是特別懂法律的旁觀者來看,覺得沒有一點瑕疵,合情、合理、合法,然後這個,當時主審法官還説,回答記者提問的時候還説,説我當時還拿著這個判決書還找了那個時建鋒,説你上不上訴,你到底上不上訴。

    主持人:他不上訴。

    張鴻:不上訴也不找律師,然後這個,讓我們覺得這已經是鐵案了,當時看那個也覺得是鐵案,但是就在第二天,13號,省高院做出批示,省裏邊要介入,然後14號的時候,平頂山説我們要再審,15號就開始處理了,就是問責了,相關當事人,但是我們注意到15號晚上的時候,其實那個時軍鋒,就是那個弟弟才開始投案自首,所以這整個的話,你就會覺得特別神奇,特別神速,完全變臉了,過去我們覺得這是一個量變,可能比如説368萬有點多了?能不能減點,無期徒刑有點重了,能不能輕點?但現在看來完全就是質變,就是整個事情的本質已經改變了。

    主持人:那麼我們也看到,河南省高院認定這起詐騙案現在是存在審查不嚴,把關不細的這樣的一種現狀,從司法程序的角度上應該怎樣來進行詮釋,我們接下來連線一位律師斯偉江,我們來聽一下他是怎樣説的。

    你好司律師!我們想問一下導致現在案件,您認為它被推翻的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斯偉江(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現在有幾個原因,一個原因是事實上的原因,到底是他弟弟做的還是他哥哥做的,這是一個原因,他弟弟去自首了,這是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也是事實上的原因,就是他的軍牌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因為這個是事實不清,然後證據不正確的話,就可能在審判過程當中出現的一個審判長可能不合格,因為他還是個助理審判員,那麼根據最高法院規定,審判長一般都要由審判員來擔任的,本身是一個法律程序上的問題。

    主持人:所以這個程序上肯定還是出了一些紕漏。

    斯偉江:對,程序上有比較大的問題。

    主持人:好,謝謝,謝謝斯律師做出的解釋。那麼關於這起案件審判的過程當中的適用法律是否合適,我們接下來一起來聽一下河南省高院副院長田立文,他的説法。

    田立文(河南省高院副院長):非法使用軍用的車牌照這樣的行為,《刑法修正草案》(七)在12條,就是增加了一款,它是這樣規定的,偽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是新增加的,那麼在這之前呢,為了懲罰非法使用,類似的比如使用軍車牌照這樣的行為,在不違背遵循法定原則前提下,最高法院于2002年做出一個司法解釋,規定這樣的行為的話,按照詐騙案來處理,我們認為,既然《刑法修正草案》(七),已經明確將非法使用軍用牌照等,就是這些標誌,作為犯罪來定罪了,並規定了相應的量刑情節,應該按照《刑法修正草案》(七)第12條所規定的非法使用軍用標誌罪來定罪,來處罰。

    主持人:那麼我們接下來再來看一下網友對這件事情是怎樣進行評論的,這位朋友他説“及時糾錯和問責方能快速的重建司法公信,使人們相信事件能夠在法制的軌道之下解決。這樣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讓公眾看到事件不會變成一件懸案”。我們看到時建鋒現在承認他是為弟弟在頂罪,同時他弟弟時軍鋒也是説要站出來要自首,那麼這兩個兄弟在這起案件當中是分別扮演了怎樣的角色?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來龍去脈。

    記者:你叫什麼名字。

    時建鋒(犯罪嫌疑人):時建鋒。

    記者:你是因為什麼來這兒的?

    時建鋒:偷安假軍牌軍車。

    解説:這個人就是被告人時建鋒,去年10月17號,平頂山市檢察院指控時建鋒犯詐騙罪,向平頂山市中院提起公訴。11月19號,平頂山市中院公開審理此案,法院審理認為,2008年5月到2009年1月1號,時建鋒被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購買偽造的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並購買兩副假軍用車牌照,懸挂到自己購買的兩輛自卸貨車上,雇傭他人駕駛車輛通行鄭石高速公路,運送沙石,累計騙免通行費368萬多元。

    2010年12月21號,法院做出判決,時建鋒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2011年1月13號,平頂山市中院對時建鋒進行復審詢問時,被告人有新的表述,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時建鋒突然表示,車主並不是自己,而是他的弟弟。

    記者:你在替你弟弟頂罪?

    時建鋒:他們逮的時候,逮住車的時候,都説我是車主,因為跑事兒,好跑事兒,我頂罪,就是這樣。

    記者:你説具體事情是你弟弟幹的?

    時建鋒:那肯定是他。

    解説:此案披露以後,引起強烈的社會反響,平頂山市中院14號決定,啟動再審程序。2011年1月15號,時建鋒的弟弟時軍鋒于當晚投案自首,時軍鋒交代了時建鋒是頂替他入獄的重要情況,時軍鋒稱,他哥哥時建鋒是頂替他入獄的,案發後曾有人向他承諾,時建鋒很快就可以被放出來,時軍鋒投案的河南省禹州市無梁鎮派出所所長王須燦告訴記者,根據法定程序和有關規定,對時軍鋒進行正常的訊問,筆錄後移交給平頂山市公安部門。短短幾天的時間,事件卻一波三折,這讓人們對案件調查進程更加關注。

    主持人:我們看到這兩兄弟肯定是這個案件的核心的人物,但是因為沒有想到會判的這麼重,所以現在我們看到事件翻天覆地的一個變化,就翻案説不是哥哥幹的,是弟弟幹的,那麼兩位評論員怎樣來看,就是在整個事件過程中,這兩兄弟他們的所作所為透露出怎樣的新的細節?

    張鴻:就是徹底變臉了,我剛才説,上個星期咱們關注的時候,以為這個軍牌就是時建鋒,這個哥哥,他自己在家裏鼓搗出來的,或者找個人做的一個假牌,貼在上面,但是現在根據他弟弟的交代,可能是交易來的,這是一門生意,是從某個地方買來的這個牌,那個牌呢不知道真假,但是他能用這個牌,花了120萬,但是他弟弟接受媒體採訪的這些話也不能完全的採信,但是起碼讓這個事情現在變得撲朔迷離了;還有就是過去我們以為,是這個收費處,一直沒有發現,讓他來回跑了這麼兩千多次,現在根據他弟弟的這個説法是有內鬼,説收費站的站長和副站長每個月要拿他五千塊錢,每個人要拿他五千塊錢,所以他才能安全的來回跑,當然記者去採訪站長和副站長的時候,站長、副站長否認了,説我們沒拿過這個錢,而且就這兩個車正是站長、副站長舉報才事發的,説這有兩個挂軍牌的車在這跑;還有一個呢,就是這裡邊,據這個弟弟交代,水比原來深,比原來想像得深,我上個星期以為這就是一個單純的適用法律,或者什麼偷逃過路費的事,他弟弟説我光前期打點,能在這跑,除了那120萬租這個車牌以外,我還掏了30萬,才能在這條線上跑,而且為什麼你現在才出來自首呢?他説因為我哥哥本來以為他能判得輕點,因為他沒結婚,沒孩子,所以他就上去頂去了,沒有牽掛,頂上去了,本來以為能判得輕點,而且有內部人説花點錢能把他撈出來,我還花了90萬準備把他撈出來,結果一看無期徒刑,而且全國媒體都這麼關注,我覺得這也許我一自首説不定就能輕判點。所以你看現在就有幾大疑點,和最初的時候關注的不一樣,第一就是到底有沒有合同,這個是不是合同租來的,這個車牌?第二有沒有內鬼?第三是不是花了90萬去撈人?所以他已經完全和原來的那個偷逃過路費案件是不同的一個案件。

    主持人:衍生出了很多新的問題。

    霍德明:對,我是比較注意到他們兄弟之間到底是出現了什麼事,當然有人説他們兄弟不合,不過實際現象不是這麼一回事,一般我看到媒體報道是在今年13號,他哥哥在上午央視記者訪問他的時候,他説這事是我幹的,對媒體記者上午説,但是下午呢……

    主持人:那會兒宣判了嗎。

    張鴻:已經終案了,結案了。

    霍德明:但是下午有另外一波媒體人跟他採訪的時候,他就説我實際上是頂罪的,你看他在牢裏面對於媒體記者,當他承認了這件事情的時候,當然經過記者,媒體渲染的話,他弟弟在15號晚上10點鐘就去自首了,所以這個兄弟倆,他弟弟的,據他弟弟的説法,基本上就是張鴻你剛剛説的,有很多其他的,有一些冤情,可能還有隱情,還有什麼情的,這個我先不管它了,但是對於兄弟來講的話,哥哥當初是願意頂罪,上午跟下午就翻了一個態度,我想這應該和他弟弟這裡是沒有什麼太多關係,而可能是由於對於我們説這個新聞媒體對這件事情的關注度,所以讓他這個人從上午到下午就有所改變,當然了,我們要追究的是事實,我覺得他們兩個都還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千萬不可以認定説,他講的話,哥哥講的話是真的,或者是弟弟講的話是真的,我們現在還要靠法院,或者是檢查機關調查,才能做事實的認定。

    主持人:這起偷逃過路費的案件,它的下一步事態將會怎樣進行發展,這其中衍生出來的很多問題都是值得我們深思的,一段廣告回來之後我們回來繼續進行探討。

    解説:偷逃過路費,案件背後哪些深層次問題有待反思?《今日觀察》正在評論。

    主持人:歡迎繼續收看《今日觀察》,這幾天以來,368萬的偷逃過路費的案件引起了全社會共同的關注,那麼各家媒體也是對此案件有著不同的解讀的方式,我們通過一個片子一起來進行了解。

    解説:媒體指出,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其背後的一個因素是民眾對高速公路亂收費的熱議。

    日前,《中國青年報》以“南京部分收費公路欠百姓一筆明白帳”為題,披露南京部分高速公路不高速,收費標準還照舊,收費站間距過短,道路身份不明,收費標準多變等問題。

    人民網評論説,全國的收費高速公路,幾乎都是以收費還貸為理由,但是有多少條公路收費早已經還完貸款,還在繼續收費呢?

    《法制日報》文章援引專家的觀點説,不少收費站為了延長收費時限,怪招頻出,如轉讓經營權,變更法人,追加項目,這是路橋收費延長期限最常用的手法,其中具體的操作手段以引進外資轉讓經營權居多,因為這種做法可以使高速公路借助合資身份,獲取更有利的收費權。

    規範公路收費,相關部門一直在強力推進,日前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已有17個省份取消了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今後將繼續深化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後續改革,加強和規範交通運輸建設專項資金和財政性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深化交通運輸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此外,還將推進公路管理體制改革,重點解決好事權不清,責權不符的問題,推進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收費公路體系和向社會公眾提供普遍服務的免費公路體系建設。

    主持人:我們再把這個視線轉回到這個案件原本的出發點,我們看到很多媒體都對於高速公路收費這個話題發表了很多看法,雖然這是一起個案,但是它所反映的是一種普遍現象,那關於這起案件,兩位評論員覺得還有哪些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張鴻:對,咱們是財經頻道,還是算算帳吧,一個是這個案子既然再審了,我們希望剛才我們提的那幾個疑問都能有一個明白帳,還有一個剛才那個片子裏提到了,説《中青報》的一個長篇報道,南京的部分收費公路欠百姓一筆明細帳,明白帳,但是事實上我們想一想,有多少高速公路,我們交費的時候,我們有一個明白帳,他會顯示給我們,我們經常在一個高速路收費站那個地方能看到一個牌子,那個牌子往往是物價部門的批准,可以收費的一個……

    主持人:多少多少錢,多少公里。

    張鴻:對,一個文件説可以收費,但是收費的過程我們不知道,這個過程他收了多長時間了,還了多少貸款,然後還能收多長時間,完全是糊塗帳,所以我們完全應該學什麼呢,應該學12號那天,平頂山中院在給記者算,為什麼收他368萬的時候,那個精神,就是我每一輛車從這通過的時候,你都要按照那個標準算,不管你是收一千多塊錢,還是收兩千多塊錢,還是一天收一萬五也罷,只要它是合理的,你能給我算出來的,我覺得只要經得起質疑,你交那麼多錢也沒有什麼話説,所以我希望我們更多的收費的,不管是高速還是非高速,還是一級,還是二級,很多省市説已經取消了二級收費,政府還貸的收費公路,但是我們也要提醒,是不是有一些二級的收費提升成了一級收費公路,所以這裡面我們需要的就是一個細帳,一個明白帳。

    主持人:霍教授。

    霍德明:我跟你講,這裡當然需要經濟上面的考慮,因為這一切事情肯定是有後面很大的一個經濟利益,300多萬,400多萬,或者是你剛剛講的,如果他算對的話,我今天就查了一下中原高速它是個上市公司,去年4月份的時候股價大概是4塊8毛4,最近今天跌了一點,但是呢它基本上財務報表上面它的收費能夠持續增加,有增長,對於這個中原高速,這個上市公司基本上經營四條高速路,一個叫做鄭漯高速、漯駐高速、鄭堯高速,還有一個鄭州的黃河大橋,光這四個高速公路半年你大概多少錢,進帳10個億,我覺得作為投資人的話,你真的是對中國的高速公路好好把握一下,當然了這個得講説,所有我們看到的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它透明度應該很高了吧,可是往往在後面有太多,像張鴻剛剛提到的,它到底該不該收?這個費用怎麼定的?有沒有經過適當的審核?像這些事情,即使在上市公司這一層裏面大概都是一問三不知,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原來是個經濟問題,現在到司法問題,再回過頭來還是要把這個經濟的帳要把它算清楚。

    主持人:好,我們再來聽一下網友的評論。

    這位朋友“自由人”,他説“高速公路管理程序和方法都存在漏洞,造成這類事情的發生,那麼值得有關部門的檢討和反思”。

    這位朋友“北漂”,他説“一是要提高這個透明度自覺接受公眾監督;二是要強調政府作為投資的主體;三是要還路於民;四是要依法對現有的收費站進行全面檢查,不合法的要堅決取締;五是要對收費的標準和還貸年限進行專項治理”。

    主持人:我覺得網友的五點建議非常得好,接下來我們再來聽一下我們財經頻道的特約評論員他們的觀點。

    何兵(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如果假設他哥哥頂罪是一個真實的話,哥哥應當被放出來,沒有問題,那麼他弟弟到底是不是犯罪,還根據下一步事實,比如説假軍牌合同的簽發,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因為目前的事實還不能明朗,第二個即使犯罪不可能判無期,因為本案最多犯的就是故意使用假冒軍牌專門的罪行,而且這金額計算,確實是有問題的,這是對本案的一個判斷。

    主持人:對於這樣一起公眾非常關注的案件,兩位評論員對下一步的調查和信息的公開有怎樣的期待?

    張鴻:公路收費,要以人為本,不要以收費為本,以人為本。

    主持人:應該從關注個體生命的角度出發。

    霍德明:我想這雖然是一個司法案件,但是我還是要求真相水落石出,不僅是對個人的尊嚴,比如説這個人很委屈了,判個無期徒刑,真的是,沒有其他事情發生的話,可能他真的要在裏面蹲一輩子,當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