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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強拋曇花論引房産稅論戰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2日 07: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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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記者 周曉芳 發自北京

  一石激起千層浪,重慶開徵房産稅的消息撥動了億萬人的心弦。

  一直努力織圍脖的知名地産商任志強很快作出反應,1月11日午間發表《是狼來了嗎》微博炮轟:重慶實施的房産稅不是完全根據財産權利決定的,而是只針對少數特別消費群體,所以它可能是曇花一現。

  對此,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重慶開徵房産稅是房産稅稅收制度建設的起點,而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對任志強的觀點也並不贊同。

  消費稅還是財産稅

  任志強在其博文中闡述,重慶準備實施的房産稅是一種只針對高房價、類似于高消費的特別消費稅,就像中國曾出臺的“筵席稅”一樣,只可能是“曇花一現”。

  王雍君對所謂消費稅的觀點提出了異議。王雍君稱,目前地方政府的徵稅尚為試驗性質,由於房地産為不動産,屬於財産的類別,因此,徵收的仍為財産稅。王雍君以汽車消費稅進行類比,汽車購買後會貶值,因此對汽車徵收的只是消費稅。

  王雍君表示,房産稅是具有受益性質的稅種,房産持有人可以通過房産享受到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從長期來講,會導致房産升值。因此每年通過估值享受服務,徵收稅收是合理的。

  賈康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儘管重慶開徵房産稅為試點,但很大可能不會曇花一現。“開徵房産稅是大勢所趨。一方面可以緩解房屋的供需矛盾,另一方面可以抑制投機炒房,同時還能夠活躍租房市場。”

  是否錯殺非特殊型需求群體

  按照此前方案,重慶“特別房産稅”徵收對象方面有“高檔住房建築面積超過200平方米,且評估價值達到上年主城區商品住房平均售價3倍以上住房的産權人”;或者“住房評估價值達到上年主城區商品住房市場平均售價3倍以上住房的産權人”。

  任志強對此抨擊,如果一個價格超過平均房價3倍的小區,其中有大戶型也有小戶型,有的是奢侈型特殊消費,有的是為了工作方便,就學就醫方便,而只能居住小戶型的非奢侈型消費,這樣卻要進行納稅,無疑會傷害大量的非特殊型消費的中産階級的利益。

  他指出,在中國現有稅制不修改的情況下加徵房産稅無疑是一種苛稅、是掠奪民財的一種做法,既不會對遏制房價上漲産生任何益處,也不會對扭轉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局面産生影響。

  王雍君表示,房産稅和個稅的設計都是為了將收入再次進行分配,而且在設計上也考慮對大多數人進行照顧,從而起到調節社會財富的功能。

  同時,王稱,由於房地産為生活的必需品,在徵稅時不能以妨礙納稅人原則進行徵稅,因此,可以對部分房地産持有人進行免徵。

  任志強指出,任何城市中都有大量的被民眾稱為腐敗的住房,這些利用合理合法的政策,如保障房政策、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等,用低價佔有的財富,如果按市價計算就高出幾倍,又如何在納稅中計算?這些房子有的並非商品房,但卻比商品房奢侈,又如何體現公平納稅呢?

  賈康認為,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王雍君也認為,房産稅稅收制度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

  房産稅能否殺富濟貧

  任志強在博文中指出兩個問題:一是徵稅能解決房價問題嗎?二是徵稅能解決財政收入對土地收入的依賴問題嗎?在他看來,針對富人的消費稅本意是用於調節貧富差別,以富補貧,而中國國稅收收入重點是用於行政開支和投資建設,“這就殺富而不濟貧,失去了調節的作用。”

  賈康表示,土地財政導致了地方政府的短視,賣掉一塊地皮獲得收入,就斷絕了之後數十年再從這塊地皮上獲取收入的可能性,而開徵房産稅能夠幫助地方政府解決這個問題。

  王雍君表示,開徵房産稅,房産持有者便會考慮持有壓力,同時減少對房地産的購買,房地産交易下降,房産商在考慮資金壓力的情況下將會降低房價,而房地産交易市場將影響到土地市場,開發商會減少圈地需求或者不會接受高地價。另一方面,房産稅的徵收又可以為地方政府拓寬財源。

  據中國社科院財貿所2011年報告顯示,自1998年開放房地産市場以來,土地出讓金已經成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政府稅收收入佔的比重較低,自1998年以來一直未超過60%。

  賈康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進行房産稅徵收試點便是為了總結經驗,然後進行趨勢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