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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4日 11: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資料圖:人們不禁要問,難道為了一套産權房,透支未來,債務纏身,影響生活和消費,“重購輕租”理念不值得反思嗎?
新華網重慶10月29日專電(記者 徐旭忠)近年來,房價不斷飆升,使得購房者“望房興嘆”。然而,仍有不少購房者為擁有一處住房,不惜到銀行大額借款或舉債,成為“房奴”。人們不禁要問,難道為了一套産權房,透支未來,債務纏身,影響生活和消費,“重購輕租”理念不值得反思嗎?
一些專家認為,要改變當前“重購輕租”的現象,一方面要加強引導,使人們樹立理性的住房消費理念;另一方面政府要發展和規範住房租賃市場,實現“居者有其屋”。
“房奴”的困惑和焦慮
説起“房奴”,家住重慶市渝北區的小王頗具代表性。2008年,小王在渝北區花40多萬元購買了一套面積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對於一個月收入只有3000多元的他來説,房價是個天文數字。在父母的資助下,他付了首付款,將房子買下來。交房後,連裝修錢都沒有,又不得不向親戚朋友借了8萬多元,勉強將房子裝修好,簡單買了點傢具,算是有了自己的住房。
然而,每月3000多元的房貸讓小王疲憊不堪。他無奈地説:“全家的收入幾乎一半用來支付房貸了,再加上日常生活中的柴米油鹽、水電氣、電話、交通、醫藥等費用支出,一個月下來剩不了多少錢!”
去年購房的市民張玉龍與小王有同感。他説:“買房前,全家每年到外地旅遊一兩次,生活無憂;現在每月收入基本上用來還房貸,生活品質下降很多,每天的支出要掰著手指算,別説旅遊了,就連下飯館都少多了,其他奢侈消費更談不上!”
重慶市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孫元明表示,近年來,隨著房價不斷上漲,普通老百姓購房壓力越來越大,不少家庭為了在自己心儀的城市有一個棲身之地,不惜向銀行貸款或舉債購房,成為“房奴”。“房奴”們被每月高額的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只好縮減本來用於其他方面的消費和投資支出,導致生活陷入困惑和焦慮。
孫元明説,具備一定的經濟條件,購買房屋本無可厚非;如果經濟不寬裕,而是通過大額借貸、舉債的方式購房,勢必會影響一個家庭的“幸福指數”。
住房消費觀念存在誤區
近年來,針對房地産市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調控措施,特別是今年以來,調控力度進一步加大,使得許多城市的房價上漲幅度有所放緩。但實際上,像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的房價仍在高位運行,就連地處西部城市的重慶市,主城區商品房均價也在每平方米6000元以上。這對於普通收入群體來説,購房仍然是個大難題。
“人人買房是不現實的。”孫元明説,現在社會上流行“人人買房”“無房不婚”“一步到位”“低齡購房”“啃老購房”等都是一些不理性和不合理的購房觀念。我國的居民收入水平雖然有了大幅提高,但與發達國家相比,總體上仍處於收入水平較低的狀態。即使是經濟發達的美國,住房自有率也只有六成多,還有三成以上居民家庭租房住。
一些市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貸款買房也是迫不得已的事,一方面雖然國家採取了調控房價措施,但房價一年比一年高,如果現在不買,將來房價有可能還會再漲。另一方面,租房讓人在城市生活有“漂泊感”。此外,現在房屋租賃市場不規範,房屋仲介良莠不齊,欺詐行為時有發生。
業內專家認為,在高房價背景下,應提倡樹立科學合理的住房消費觀念,與我國的資源、環境,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不同收入群體,應根據收入實際,購買或租賃與自己承受能力相適應的住房。對於一些買不起房的低收入群體來説,租房更符合實際。
公租房:能否改變“重購輕租”理念?
去年剛畢業、在重慶一家媒體工作的鄭海萍表示,她剛工作不久,沒有積蓄,連首付都付不起,談不上購房計劃。她説:“政府不是在大規模建設公租房嗎,等公租房建好了,租房住,為啥非爭著搶著買房。”
據了解,今年以來,包括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在內的許多城市已試點或制定了公租房政策,部分城市已開工建設。以重慶市為例,目前已開工建設1200萬平方米公租房,明年一季度建成交付使用。在未來三年,這個市將開工建設3000萬平方米公租房,以解決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重慶市政府規定,租住公租房不受戶籍制度限制,租金是市場價的60%。
根據國家七部委聯合製定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公租房政策不僅惠及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還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範圍。
重慶大學建設與房地産管理學院院長任宏認為,大量公租房入市後,會把“夾心層”人群吸引過去,有利於引導更多人轉變住房觀念。商品房市場上的需求就會被“分流”,從而抑制部分投資性或投機性購房需求,有利於穩定房價。但任宏也表示,從長遠來看,應當考慮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讓更多老百姓買得起房,實現“居者有其權”。
業內專家指出,當前一些居民“重購輕租”與我國的住房租賃市場不發達、不規範有很大的關係。頻繁搬家,隨時漲價,時常毀約等都給他們帶來不少損失和煩惱。因此,我國應該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利用法律規範住房租賃市場。同時,政府自身或鼓勵企業提供長期租賃的住房,彌補和引導住房租賃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