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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3日 09: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據《重慶晨報》消息,近日,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的通知》(以下稱《通知》),從市場供應量、土地、信貸、稅收、規範市場、輿論引導6個方面打出組合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通知》明確指出,積極做好徵收高檔住房房産稅的準備工作。
房産稅是當前最熱門的話題,《通知》明確指出,按照國家加快推進房産稅改革試點的工作要求,積極做好徵收高檔住房房産稅的準備工作。
《通知》同時對市民買賣房産時所涉及的個稅、契稅、營業稅的徵收標準進行了明確。一年內賣掉自己的住房又新購買住房的情況,將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個人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按1%徵收。個人購買建築面積90~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按1.5%徵收。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契稅按3%徵收。
關於賣房如何徵收營業稅,《通知》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高檔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銷售收入的5%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後的差額徵收5%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