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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擬對高檔住房徵收房産稅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2日 15: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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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通知》內容顯示,我市從市場供應量、土地、信貸、稅收、規範市場、輿論引導6個方面打出組合拳,對房地産市場進行調控,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第1招供應量:增加保障房的供應

  和其他商品一樣,房價也是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的,要穩定房價,增加市場有效供應量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通知》明確,我市將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大力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到2012年,全市建設4000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後可解決60多萬戶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此外,通過鼓勵金融機構對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房地産開發項目提供貸款支持等方式,幫助和督促房地産開發企業加快項目建設和銷售,有效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市場。

  第2招土地:嚴查閒置土地行為

  積極增加住房用地供應量,也是增加市場有效供應、穩定房價的途徑。

  《通知》稱,我市將嚴格執行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積極增加住房用地供應量,確保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佔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的比例在70%以上。

  此外,還將加強住房用地供後監管,嚴格查處囤地、炒地、閒置土地行為。

  第3招信貸:暫停第三套房貸款

  繼上海、北京、海南等地叫停第三套住房貸款後,《通知》明確規定,我市暫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同時《通知》對購買第一套住房以及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進行了規定:居民家庭貸款購買第一套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根據《通知》,外地戶籍居民需要申請住房貸款的,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凡不能提供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第4招稅收:做好收房産稅準備

  房産稅是當前最熱門的話題,《通知》明確指出,我市按照國家加快推進房産稅改革試點的工作要求,積極做好徵收高檔住房房産稅的準備工作。

  《通知》同時對市民買賣房産時所涉及的個稅、契稅、營業稅的徵收標準進行了明確。

  一年內賣掉自己的住房又新購買住房的情況,將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個人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按1%徵收。個人購買建築面積90~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按1.5%徵收。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契稅按3%徵收。

  賣房如何徵收營業稅呢?《通知》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高檔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銷售收入的5%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後的差額徵收5%營業稅。

  第5招:規範市場:嚴查陰陽合同行為

  《通知》明確將進一步加強市場動態監管,建立集土地、預售、仲介于一體的房地産企業誠信體系,嚴查閒置土地、無故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囤積房源、虛假宣傳以及房地産經紀機構與房地産開發企業聯手炒作、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採取禁止參加土地競買活動、停止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等懲處措施。

  第6招輿論引導:引導居民理性消費

  《通知》要求,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房地産調控政策及成效、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及進度,客觀、正面報道當前房地産市場狀況,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營造有利於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