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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投資而言,首當其衝的風險便是價格風險。即使是一個可以踐諾的公司,二級市場過高的價格也意味著巨大的風險和可觀的損失
歲末年初,資本市場熱鬧非凡。業績好的忙著慶功報喜;業績差的忙著遮羞擋醜——刪貼撤文之類的忙個不亦樂乎。許多帶星號的ST類公司,除了策劃著“天外飛仙”的神來之筆挽救危難之中的財務報表,另一個可以想到的招數恐怕就是被並購重組了。
市場的喧嚷之中,很少有人注意到一個不起眼的消息:證監會上週四發佈一條信息,明確財務顧問從事並購重組業務最低要求,提出了《關於填報<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專業意見附表>的規定》。
表面上看,這是一個督促仲介機構填寫專業意見附表的規定。非常“技術”、非常“細節”。不過,在我看來,這顯示出一種決心,一種監管當局對以往並購重組中許多問題的嚴重關切。
我認為,仲介機構填報專業意見附表不是一紙空文,它很可能是一張事後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依據。
首先,證監會的規定明確財務顧問盡職調查工作要求和工作標準,使申報文件標準化。正如相關官員所言,“《專業意見附表》規定的關注要點是對財務顧問從事相關並購重組業務的最低要求。”
很顯然,就這個“最低要求”,現在能規範做到的也不是很多,但是“有要求”就很好,總比“沒有要求”好許多。
讓我們來看看細節。《專業意見附表第1號》明確了財務顧問在上市公司收購業務中的關注要點,包括收購人基本情況、收購目的、收購人的實力、收購資金來源及收購人的財務資料等事項。
《專業意見附表第2號》明確的關注要點就更實在,它包括交易對方情況、購買資産狀況、出售資産狀況、交易定價公允性、債權債務糾紛風險等事宜。
再看《專業意見附表第3號》,明確的關注要點包括是否符合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條件、交易對方情況、定向發行購買資産情況、交易定價公允性等。
這些要求可不是管理層拍腦門的結果,這些要求的背後,都是血淋淋的教訓和説不盡的故事。
為什麼這麼説呢?
舉個遠一些的例子,比如當年華源進入上藥集團和北藥集團,雖力求實現紡織和醫藥的整合效應,卻由於紡織板塊日頹,醫藥板塊內部也難有協同,結果“兼而不並”,並購流於形式,投資者跟著吃虧。
近的例子就更多。比如上海某星號ST公司,新老股東大換血,新控股股東信誓旦旦,要對公司進行資産重組,承諾將優質資産包括房地産、礦山等裝進公司,然而其進入公司後發現,旗下子公司根本就不理會母公司的約束,拒交財務報表,而且,歷史欠賬太多。由於子公司不配合,母公司無法按期披露財務,於是股價大跌,投資者損失慘重。
再比如,某西部上市公司,由傳統紡織産業突然宣佈要重組為有色金屬類公司。現在,沾著有色金屬就會受到資金盲目追捧。不過,股價上漲一段時間後投資者陸續從一些公告中發現,新的資産最早也要到2012年才能投入運行。效益如何且不説,單是前期投入就是一大筆錢。面對這個情況,投資者跑還是不跑?
我們知道,中國證券市場上信息不對稱情況十分嚴重,許多人,特別是中小投資者,
他們拿出真金白銀進行的投資,很大程度上都是“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身處險境而渾然不知。
許多人都想當然地以為重組股就是“富礦”。一旦買對了,收益在短期內即可實現爆發性增長,收益翻番。
可是,一般人並不了解的是,所謂的“重組股”,在充滿了機會的同時也蘊含著巨大的風險。對投資而言,首當其衝的風險便是價格風險。即使是一個可以踐諾的公司,二級市場過高的價格也意味著巨大的風險和可觀的損失。
那麼,投資者該如何是好?其實,除了買賣雙方的盡職守法外,一個負責任的仲介也是避免風險的重要環節。比如財務顧問,如果沒有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充分分析和揭示風險則會給投資人埋下巨大的定時炸彈。而虛假記載、誤導性的陳述更會誘發大量盲目的資金入場,造成普通投資人巨大的損失。
筆者以為,尊重並規範仲介的專業意見,不僅會更加提高他們的職業責任感,更重要的是,它也是資本市場法治化進程中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