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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送“蘋果”:險企年底促銷路子很野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9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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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從保險産品本身角度來講,會喪失公平性,因為無論從産品的精算、定價、提取準備金等角度看,都不應産生這種額外的收益。上述促銷手段也會擾亂市場秩序,有惡性競爭之嫌

  買夠標准保費為5萬元的保險,便可獲贈蘋果iPad(16G)平板電腦。聽起來,這也是相當有誘惑力的促銷方式了,只是,這樣的促銷用在保險産品的銷售上,不僅違規,且不合理。在年底的銷售旺季,如何剎住這股促銷風,也正是對監管部門的一個考驗。

  昨日,北京的劉女士收到了來自太平人壽北京分公司某保險營銷員發來的短信,內容大體是:中國太平舉行元旦回饋活動,凡承保就有相關禮品贈送,承保達5萬元以上標保且於2011年1月1日前承保劃賬成功,贈送iPad(16G)、夢幻香港游、馬爾代夫游等大禮。

  據了解,此項活動剛剛開始,而記者昨日在致電相關人士詢問時,更是被告知,近期已有很多客戶投保數額不菲的保險,且獲得了2月份去香港游的資格,不過,馬爾代夫游尚無人獲得,據記者了解,後者需要達到50萬元的標准保費規模才可享受。

  記者注意到,根據新《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太平人壽的上述回饋活動顯然有違這一規定。而法律同時規定,保險公司如有規定涉及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據記者了解,這樣的促銷行為以往在業內並不鮮見,保監會也曾針對個別公司的行為進行過相應的處罰。

  一位業內保險專家昨日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分析認為,這樣的行為顯然不嚴肅。單從保險産品本身角度來講,會喪失公平性,因為無論從産品的精算、定價、提取準備金等角度看,都不應産生這種額外的收益。上述促銷手段也會擾亂市場秩序,有惡性競爭之嫌。

  但也有業內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需要關注這類回饋的資金出於何處、數額大小以及目的。如果資金的數額並不大,所佔比重不多,僅僅是為了刺激消費或者作為廣告,那這樣的行為是可以接受的。反之,該類行為就存在問題,會形成銷售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