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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8日 07: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與商業銀行相比,政策性銀行在開展保障房建設項目融資方面一直走在前頭,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政策性銀行支持保障房建設的力度未來還會加大。
國開行“&&”
據統計,2010年一季度,國開行發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貸款130.5億元,同比增長12%。截至今年3月底,國開行累計支持保障性住房項目617個,發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貸款1808億元,共支持2.56億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設施建設。
國開行高級經濟師吳志峰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金融行業是以融資的形式在參與保障房建設,雖然銀行一直在做,但是力度還需要加強。“例如國開行雖然不能做商業房地産貸款,但是可以支持保障房建設,即為保障房提供資金支持,今後銀行肯定還會加大支持的力度。”
2009年底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多次提出繼續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設,明確將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作為改善民生的一項重要舉措。除了北京市房山區的兩個經濟適用房項目之外,國開行在北京市支持了房山區兩個經濟適用房項目、宋家莊經濟適用房項目、通州上營棚戶區改造項目、通州西海子棚戶區改造項目,在上海市支持了“上海晶城”經濟適用房項目等保障性住房建設。
此外,國開行也積極與房地産開發企業合作。2009年9月1日,綠地集團與國家開發銀行簽署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並獲國家開發銀行300億元總體授信。國開行對綠地集團的房地産開發項目提供一攬子授信解決方案,並重點對綠地集團大型保障性居住社區、現代服務業和能源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供流動資金、並購貸款、財務顧問等綜合金融解決方案。
政府“兜底”風險可控
據悉,早在2009年3月,國家開發銀行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加強開發性金融合作達成一致意見。在意見內容中,國開行將對廉租房建設給予貸款支持,包括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下浮10%執行等優惠政策,但註明“項目必須與當地政府簽訂回購協議”等擔保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董事長陳元曾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設,能夠起到平抑過高房價、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積極作用,是政府著力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雙方加強合作能夠進一步為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設、郊區新城建設、舊區改造以及經濟適用房建設等政府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解決之道,具有重要意義。
吳志峰認為,保障房開發貸款的風險很小,至少不可能虧本,地方政府也不可能虧本,考慮現在的房價因素,更加沒問題,由於貸款對像是政府,風險很小。
在實踐中,國開行也對保障房貸款風險採取了充分的防範措施。據悉,在國開行與住建部達成的系列意見中,包括一份《廉租房開發貸款管理操作細則》,國開行對借款人條件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其中包括:廉租房項目必須已納入政府的年度規劃,必須與當地政府簽訂廉租房的回購協議等。而在評審標準中亦要求,貸款人申請金額不得高於回購協議確定的回購價款,同時必須為擔保貸款。
“國開行仍屬於政策性銀行,此時跟進的行政推動力較大。對於商業銀行而言,由於廉租房及經濟租賃房以租為主,資金收回週期較長,利潤上會受到一定的限制。”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稱。但他也表示,風險較低是保障房開發貸款的最大優勢。
吳志峰建議,應該制定住房保障法,使保障房建設有法可依,不能成為地方政府的短期行為,而應該從行政、執法等多個制度建設的角度去固定政府的行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