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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7日 09: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不是有錢就可以,必須要有一定的資質。”11月4日,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副會長尚福山向本報記者表示,中國擬出臺針對中國企業進行海外資源並購的資質認定。
在尚福山看來,“錢並不是關鍵的問題,沒有錢可以融資。資金實力並不是對海外資源並購資質認定的主要條件”,而且“有些中國企業根本就是去投機,之前根本沒有礦産開發經驗,就是想先買下來再轉賣給國內企業,從炒作海外資源中獲利”。
尚福山稱,早在2009年,中國政府就已完成該政策的初稿,無論央企還是地方國有企業,甚至是民營企業都要受到管制,“給符合條件的企業一個資質,沒有通過資質的企業將無法獲得國家的項目核準”。
依據礦産的特殊性,在初稿中,擬依據探礦、採礦、礦權投資等礦産開發的不同環節進行資質認定,“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將獲得一個政府頒發的證書,使其在貨款上獲得便利,同時,也是一個信譽保障”。
近幾年來,在國家“走出去”戰略的支持下,中國在世界範圍的礦産資源並購獲得長足發展。在尚福山看來,在“十一五”期間,特別是金融危機以後,中國在海外資源開發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中國各種屬性的資金都參與到了海外礦業的投資。
“目前也確實出現了一些不盡如人意的情況,比如有少數企業在海外並購資源的行動中損壞了中國形象。”尚福山稱,由於一些企業在海外收購資源後生態措施不規範、環保安全不重視以及追求短期資源掠奪,給中國企業在當地留下了負面形象,“因小失大”阻礙了中國企業在當地更重要的合作。
在尚福山看來,進行海外資源並購,需要三個基本條件:專業技術人員;懂得國際資本運作;懂得當地的法律,風土民情,能夠和當地進行接洽、聯絡。但尚稱,由於中國近幾年才開始收購海外資源,所以現在國內沒有儲備這麼多的人才,僅有的那點專家和技術人員不足以滿足如今數量如此龐大的企業到海外開發礦業。
10月15日,贊比亞南方省辛那桑圭地區科藍煤礦發生槍擊衝突事件中,造成11名當地員工和3名中方員工受傷,19日,贊比亞以“謀殺未遂”罪名起訴煤礦兩名中方經理。
雖然贊比亞槍擊事件已平穩解決,亦未有證據影響中讚關係,但在尚福山看來“贊比亞科藍煤礦槍擊事件就是中國在外投資過快所積累的問題反映,是一個很強的警示”。
尚福山認為,現在不少國內企業資金充足,而産生海外收購礦産的衝動,“但礦産不比其它行業,它對專業化的要求非常高,而且由於中國對礦産資源的需求不斷增長,使得世界對中國企業獲取礦産資源的行動非常敏感”。
據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源型企業高管透露,資質認定恐只對國有企業有效,民營企業可以通過海外設公司等辦法繞開,形成事實上削弱國企的情況,“何況,國企海外並購本身靈活性較低,再加上資質認定無疑會進一步降低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