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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5000億地方金融國資管理模式初建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6日 09: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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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無意外,12月16日重慶農村商業銀行(下稱“重慶農商行”) 將在香港掛牌上市,成為全國第一家上市的農商行。而此前,重慶銀行也在謀劃上市。

  地方金融企業已經成為重慶當地國資的主要組成部分。最新數據顯示,重慶國有企業總資産已突破1萬億元,規模由2003年的全國第19位躍升為西部第一、全國第四位。在萬億國資中,地方金融企業則佔據半壁江山。記者簡單統計,重慶農商行、重慶銀行等近10個地方金融國有企業的總資産已經超過5000億元。

  如何管理地方金融資産考驗著地方領導人的智慧。從全國範圍看,地方金融企業的監管機構有的地方是金融辦、有的是國資委,兩者之間的爭權也時有發生。

  重慶則已經進行了長達7年的摸索──國資委履行行業監管之外的一切事務,“管人、管事、管資産”。也就是説,國資委能管當地金融企業的人事任免、考核、資産調度,這幾乎是全方位監管。

  這也與“大勢”相吻合。今年9月,國務院國資委官方發佈消息稱,國資委首次召開指導監督地方國資工作的專題會議,其中一條是將監管範圍逐漸擴大到地方金融性國有資産。

  此前有報道稱,隨著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臨近,地方金融國資的監管問題也已納入中央調研範圍,確立地方金融國資監管的基調將成為本次金融工作會議的重要內容。

  現在判斷重慶國資委全方位監管地方金融企業成功與否還為時尚早。不過,儘管重慶地方金融企業的資産、數量無法與北京、上海、深圳相比,卻能代表大多數省市的情況。

  監管邏輯

  重慶市政府副秘書長、國資委主任崔堅説,重慶市國資委幾乎是在地方金融企業最困難的時候介入的。

  在2003年之前,重慶的市屬地方金融企業只有兩家,重慶市商業銀行和重慶國際信託公司(下稱“重慶國投”),歸市企業工委管理。

  2003年,重慶市國資委成立,上述兩家企業劃歸國資委管理。同時,組建了後來聲名遠播的重慶渝富資産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渝富公司”),國資委100%控股渝富公司。

  設立渝富公司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為重組彼時已經“重病纏身”的重慶市商業銀行。當時重慶市商業銀行總資産149億元,不良資産達到39億元,不良貸款佔比高達42.5%,資本充足率為-27.1%,每股凈資産為-7.4元。

  渝富公司以24億元置換重慶銀行等額不良資産,重慶銀行財務狀況得到緩解。2005年,重慶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市商業銀行重組的有關問題的批復》,要求“市國資委等有關部門積極配合支持”。

  2006年,重慶銀行向渝富公司定向增發4億股,後者成為重慶銀行的第一大股東。重慶銀行前10大股東還有重慶交通旅遊控股集團公司,持股2.12%。

  重慶農商行重組之時渝富公司進入,成為前者第一大股東。渝富公司在收購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所持股權後,持股西南證券達到40.75%,為第一大股東。

  2008年,在重慶國投以第一大股東入主三峽銀行後,重慶的地方金融機構已經重組完。“國資委扮演的是拯救者的角色,並通過參股成為第一股東,這在法律歸屬上也説得過去。”重慶銀行發展研究部總經理陳邦強説。

  在重組的同時,國資委下屬企業還以發起人身份設立了眾多金融企業。

  2006年,重慶國資委發起設立了安誠財産保險股份公司,重慶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渝富公司分別持股20%,兩者都為重慶市屬國有獨資企業。此外,國資委控股的重慶水務集團和重慶建工集團分別持股18%、5%。

  同年,中新大東方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成立,重慶地産集團持股50%。數月之後,三峽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掛牌,註冊資本金30億元,第一大股東為渝富公司。

  2009年1月,由渝富公司和進出口銀行聯手組建的重慶進出口擔保有限公司正式成立,首次註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2010年8月,進出口擔保公司再次獲注資10億元,使註冊資本金增至20億元。

  至此,重慶國資地方金融企業包括銀行三家、保險兩家、信託一家、證券一家、擔保兩家,重慶國資委下屬企業均為上述金融企業的第一大股東或並列大股東。崔堅曾表示,重慶國資委計劃五年內,實現市屬國有重點企業的資産佈局由目前的基礎設施投資集團、工商産業集團和地方金融企業4:3:3結構調整為3:3:4結構。上述地方金融企業的總資産已經超過5000億元,遠超前述結構應佔比例。

  崔堅説:“在這些企業中,國有股佔了大頭,成為控股股東,國資委以出資人的身份來監管這些金融企業。”

  “從公司治理角度上看,國資委是最終的實際控制人,因此對這些金融企業進行監管是説得過去的。”當地一位金融系統人士説。而根據《公司法》,誰直接持有股權誰即為股東,享有股權(出資人權能),即管人、管事、管資産。

  全監管框架

  “金融機構也是企業,要按照企業規律來監管。”崔堅説。在重慶國資委成立之時,即被賦予了管人、管事、管資産的職責,這在很大程度上杜絕了其他地方存在的地方國資九龍治水的情況。

  在重慶,除工商企業外,所有的地方國有金融企業全部納入重慶市國資委管理。崔堅對此認為有四個好處:一是,金融企業的分紅可以回流到國有集團。比如,渝富公司為重慶農商行第一大股東,2009年其分紅政策為每股0.06元,其持股6億股,分紅為3600萬元。其次是,當需要優化配置的時候,國資委可以整體佈局。三是當企業遇到困難需要重組時,國資委調度資源的空間更大。從實際情況看,無論是重慶銀行的重組或是安誠保險增資遇困,都是由幾個國有企業來“托底”,國資委作為地産集團、渝富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顯然更有調配資源的便利。四是金融人才和國有企業資本管理的人才是互通的,各方面可以交流。

  崔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國資委監管地方金融國資也能更專業,國資委可以集中精力對下屬企業進行研究,做針對性的指導。

  崔堅説,“地方金融企業肯定需要為地方發展服務,如何成為地方經濟的支撐,地方金融企業自身也要做大做強。”為此,重慶市國資委在組織架構上對此做了安排,設立專門處室進行戰略規劃。

  2008年2月,重慶市國資委正式啟動國資監管職能調整工作,成為全國第一個進行國資監管模式改革的地方國資委。其處室職能調整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管資産和管事相結合的原則,把原來分屬於各業務處室的産權管理、企業改革、考核分配、統計評價等職能,相對集中到一個監管處室行使,實現一個處室對企業資産和事務管理的綜合包辦。

  在是次調整中,統計評價處加挂企業監管三處牌子,負責重慶銀行、信用聯社、西南證券、重慶國投、安誠保險、三峽擔保、三峽銀行、中新大東方保險等金融企業板塊的規劃、改革、産權、考核分配等方面的事務。

  同時,林軍由重慶市金融辦副主任調任重慶市國資委副主任,分管國資委企業管理三處。林軍就職金融辦副主任前,主要分管上市公司,更早之前,任銀監局合作處處長,分管農村信用社。這或許也是後來重慶農商行等多個地方金融企業謀劃上市的注腳之一。

  同年10月,原銀監會研究局副局長範文仲到重慶國資委任副主任,這也是第一位北京金融系統到重慶挂職的官員。

  企業管理三處平時更多的是負責調研、考核的工作,而並不介入地方金融企業的具體經營。比如,地方金融機構在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工作時,會參與整個過程,這使得國資委擺脫簡單依靠下屬地方金融企業的報告制度,而是獨立發表看法。

  少壯派當家

  重慶國資委對地方金融國有企業影響力非同小可,在於可決定高管們的“帽子”。

  “國資委擁有罷免和提名權,”剛剛從三峽集團董事長任上“卸甲”的袁明傑説。與其他地方的國企領導任職程序不一樣的是,重慶國企的領導幹部由重慶市國資委黨委直接報市委常委會審定。也就是説重慶市國資委具備了極大的話語權。其他省市的一般體制是國資委報當地組織部,由組織部決定之後再報省市委常委會。

  崔堅對此種組織結構的來源也曾有過闡述。時任重慶市委書記賀國強認為,國企搞不好有很多原因,主要是管生産的、管資産的和管人事的分別屬於完全不同的部門,所以這個企業的死活,誰也管不了。於是商議成立企業工委,把企業幹部管理權從組織部劃到企業工委,由經委主任兼企業工委主任,將管企業和管人相統一。這就是重慶國資委能實現管人、管事、管資産相結合的基礎。

  在國資委成立後,企業工委的職責則被重慶市國資委承擔起來,“所有任命都需要國資委的提名”。

  2006年,國資委下發文件,任命甘為民為重慶銀行行長,陳消為重慶銀行監事長。2008年,地産集團以股東身份推薦劉立擔任中新大東方董事長。

  其實,在上述幾人的任命中,甘為民和陳消當時都不在重慶地方金融企業任職,都屬於從外選派的專才。

  重慶市國資委也直接向下屬地方金融企業派送幹部。2009年,倪月敏被任命為重慶銀行副行長,此前其曾任重慶市財政局企業一處副處長、重慶市國資委考核分配處處長、重慶市國資委産權管理處(企業監管二處)處長。

  幾乎在同一時期苑曉波出任重慶農商行副行長,苑曉波曾任當地市委企業工委幹部處副處長,重慶市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培訓處、人事處)處長等職。

  如前所述,由於國資委對下屬金融企業高管十分熟悉,也可對下屬金融機構的高管進行一些有針對性的調整。

  今年11月,原三峽銀行行長李衛東出任三峽擔保集團董事長,原重慶銀行副行長丁世錄則出任三峽銀行行長。更早之前,重慶銀行副董事長童海洋出任三峽銀行董事長,原重慶銀行副行長張娟出任三峽銀行副行長。今年年初,重慶國投CEO翁振傑被任命為西南證券董事長。而重慶國投一直在謀求上市,方案之一則是通過定向增發將重慶國投資産裝進西南證券。

  上述當地金融系統人士分析,這種區域類銀行高管調整針對性極強,國資委的安排顯然是有的放矢。

  崔堅説,對於地方金融企業的高管,要考量其個人廉潔、業務水平。為了防止幹部長期在一個崗位任職帶來的弊病,重慶市國資委要求幹部在同一處室工作10年以上必須換崗。

  值得注意的是,重慶國資委比較傾向於任用一些年輕幹部。甘為民、丁世錄、李衛東、重慶農商行董事長劉建忠、中新大東方董事長劉立、西南證券董事長翁振傑均是剛剛四十齣頭,是不折不扣的少壯派。

  “這些少壯派作為地方金融企業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不僅僅是因為他們年富力強,這種安排更多的是著眼于重慶地方金融機構的未來,少壯派改革圖新的力度會更大,也更願意接受新理念,也可保證各企業經營理念的持續性。”前述當地金融系統人士説。

  紀委威懾力

  除了管“帽子”,重慶國資委也管“事”。

  崔堅説,“我們對地方金融企業主要在兩個方面監管,一是企業發展方向,二是風險監控。”

  具體而言,國資委訂立目標責任書,每個企業都要根據行業發展狀況上報指標,國資委在此基礎上做出修改,成為其年終考核的依據。以三峽擔保為例,考核的指標包括在保額、資産質量(不良資産率、代償率)、撥備情況、資本回報率以及合規經營。

  “只要有案件發生,對高管的考核將是一票否決。”袁明傑説。

  不過,重慶市國資委並不會對地方金融國有企業發展方向上做過多的干涉,其重點還是在風險監控上。

  風險監管最重要的一環是紀委。其職責是,“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和中央及外地在渝大型企業的紀律檢查工作。市監察局派駐市國資委監察室,與市國資委紀委合署辦公。”

  國資委紀委下設綜合處(案件審理處)、紀檢監察處(監察室),一共有二十幾個人,大部分都有在政法系統工作的經驗。“這是唯一有雙規權的市屬部門紀委。”崔堅説。

  重慶市國資委紀委書記顏建祿在國資系統2010年辦信辦案工作會上的講話中透露,今年1-6月,國資委紀委共查辦案件14件,結案1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人,刑事處理6人,組織處理1人。顏建祿説,“這充分發揮了紀檢監察工作案件查辦的震懾作用。”

  隨著銀行、保險等機構上市,金融企業股權價值被發現,價格屢創新高。金融股權轉讓成為重慶國資委防控腐敗的重點環節。

  早在2006年,重慶市國資委就下發《關於監管的金融企業産權進入重慶聯合産權交易所交易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重慶市商業銀行、重慶國投、西南證券三家公司産權轉讓經有關部門審批後,應進入重慶聯合産權交易所及其分支機構公開交易。重慶信用聯社主城九區資産處置,經有關部門審批後,統一進重慶聯合産權交易所交易(九區中的巴南區、渝北區、長壽區三個區的農戶資産除外)。其他區縣信用聯社資産由區縣信用聯社自行處置,試行三年。

  監控的領域還將從金融企業股權延伸到信貸資産。

  11月29日,重慶市政府通過決議,籌建重慶金融資産交易所。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金融資産交易信息、實現金融資産價格發現,為金融機構資産流動提供承載平臺,進一步集約和優化區域間信貸類金融要素資源配置。重慶金融資産交易所的發起人為國資委下屬企業重慶股份轉讓中心與中國華融資産管理公司、中國中信集團。

  值得注意的是,在國資委成立後,重慶地方金融企業尚未發生高管涉案被移交司法機關的案件。

  監管模式漸變

  其實,對於重慶國資委而言,隨著地方金融企業數量的增加和業務發展,其監管深度和力度已經愈發顯得不夠,引進其他監管手段已經成為必然。

  今年5月,崔堅就市屬國有重點企業改革發展情況向重慶市人大彙報説,堅持把整體上市或按上市公司要求改造企業作為深化國企改革的基本路徑,實現轉機建制、市場化配置資源和監管創新等多重效果。

  “我們要在2012年前,將適合上市的國有集團全部推動上市,包括金融企業,只是時間不一樣。”崔堅説,此舉的目的是將政府管理國有企業的基本模式改變為接受市場監管和政府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特殊監管模式。

  其邏輯是,國有企業實現上市等資産“證券化”後,國有資産的監管將從原來單一的國資委監管進入到“六位一體”的市場化監管環境。“六位一體”是指在國資委監管的基礎上,引入以證監會為主的監管機構的監管;引入交易所、行業協會等自律機構的約束;引入保薦機構、會師所、律師所等仲介機構的督導;引入機構投資者、中小投資者用腳投票的倒逼機制;以及引入媒體的輿論監督。

  重慶銀行于2009年4月召開的股東大會上,通過《擬申請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的議案》,按照其計劃,重慶銀行原定今年上半年登陸A股市場發行數量不超過7.705億股,募集資金規模大約50億元。

  重慶國投一直有上市意向,在2009年就籌劃借殼深圳一家ST公司,不過後來並未成行。目前重慶正在籌劃將重慶國投裝進西南證券,此前行業並無類似的操作先例。

  重慶農商行在16日掛牌上市後將成為重慶第二家上市的金融企業。三峽擔保在30億元註冊資本金做實後在債券和基金擔保上發力,並開始籌劃IPO。

  “最好都是整體上市,把國有資本放在市場監督中去,把國有資本放到市場競爭去做,解決一些內部的監督難題。”崔堅説。

  也許可以從一個反例驗證此操作的作用。一些國有企業高管並不願意推進企業上市,因為上市意味著信息被更充分的披露,一些不合法、不合規的操作將難以繼續,存在的問題也會被暴露。

  其實,崔堅所謂的證券化並非簡單的上市,對於一些暫時無法上市的地方金融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也是促進監管和其自身發展的措施。

  安誠保險目前正在籌劃引進海外戰略投資者,把註冊資本金從10億元增加到20億元或者30億元。安誠保險一位高管解釋,引進戰略投資者並非簡單為引資,更多的是希望戰略投資者可以解決一些管理和治理上的問題。

  這是對崔堅論斷的一個實踐,這種借助外力監管也不失為一個好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