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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養老保險被期待 EET模式躍然紙上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2日 16: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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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國開始發展補充養老保險以來,受多種因素影響,補充養老保險尚未成為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近日,一份由天津保監局主筆、探討我國補充養老保險政策相關問題的材料引起多方關注。天津保監局提出借鑒國際通行的EET模式,建立適合我國的個人補充養老保險稅收遞延模式。

  “由於之前,天津拿到了保監會在濱海新區試點享受財政獎勵的補充養老保險業務資格,因此,這份材料受到相當高的關注度。”一家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監管部門每次有關補充養老保險政策方面的討論,都會擴大業界的想象空間。

  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養老險

  補充養老保險作為國家法定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我國構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天津保監局在這份交流材料中提出,建議應當合理測算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與補充養老保險工資替代率水平,給予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發展的空間,借助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減輕國家基本養老保險負擔。同時,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逐步提高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補充養老保險費用的比例,進一步鼓勵更多的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

  而對於市場高度關注的稅收優惠,該交流材料認為,從落實優惠政策和參考國際通行做法的角度,應取消將企業為個人購買各類補充養老保險産品支出視作個人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的政策規定。同時,明確領取時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稅,便於最初産品設計。

  EET模式引導企業和個人購買補充養老險

  本報記者注意到,在該交流材料中,天津保監局提出“將個人購買一定限額的商業養老保險納入補充養老保險體系予以重點發展”,並借鑒國際通行的EET模式,建立適合我國的個人補充養老保險稅收遞延模式。

  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各種類型補充養老保險發展是各國共同的政策選擇,主要體現在補充養老保險業務購買階段、資金運用階段及養老金領取階段。上世紀70年代英國財政研究所提出了補充養老保險計劃稅收優惠的模式,以E代表免稅,T代表徵稅,針對三個環節形成了EET、ETT、TEE、TTE、EEE等不同稅收優惠方式。

  從主要經濟發達國家補充養老保險徵稅模式看,除澳大利亞、意大利、瑞典等國採用ETT模式;新西蘭、匈牙利、波蘭等國採用TEE、TTE模式外,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法國、荷蘭等多數國家均採用EET模式,即對養老保險計劃的繳費免稅,基金投資收益免稅,但對領取的養老保險金徵稅。

  天津保監局稱,EET模式的核心是通過國家讓渡一定時間內的稅收收入資金價值,引導企業和個人購買補充養老保險,增加資金積累,達到提高個人退休收入保障水平的目的。從實踐來看,這一模式使國家以較小的成本支出,獲得了較大的養老金市場,同時又切實提高了退休人員養老保障水平,有效緩解了國家的養老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