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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1日 07: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 韓潔、袁軍寶)財政部30日消息,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國對部分化肥産品按35%的暫定稅率徵收出口關稅,並徵收75%的特別出口關稅。
此次調整涉及的化肥産品包括尿素、磷酸氫二銨、磷酸二氫銨及磷酸二氫銨與磷酸氫二銨的混合物。業內人士指出,此舉意味著,在臨近年關之際,我國化肥出口將由現行7%的淡季關稅調整為110%的旺季關稅,化肥出口之門基本關閉。
據了解,當前我國對化肥出口關稅實施差價稅制,12月份之前我國化肥出口仍執行淡季稅制,即每噸化肥價格如果低於2300元的出口基準價,按7%的出口稅率徵收,如果高於基準價,則高出部分再實施全額納稅。但此次調整之後,化肥出口企業將在隨後一個月執行110%的新出口稅率。
財政部表示,當前是化肥使用淡季,此次大幅調整化肥出口關稅,旨在抑制近期化肥出口,保障國內化肥市場供應,穩定化肥市場價格,為來年春耕化肥需求高峰做好儲備工作,同時也有助於抑制當前農産品價格過快上漲勢頭。
今年下半年以來,煤價接連上漲以及各地陸續上演的“拉閘限電”調控舉措導致國內部分化肥産品産量下降,價格也呈現上升趨勢,也加大了當前淡季化肥儲備難度。據中國氮肥協會調查,今年各地拉閘限電舉措至少造成化肥産能減少400萬噸。
不久前,國務院發佈的《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明確提出,要保障化肥生産供應,繼續實行化肥生産用電、用氣和鐵路運輸價格優惠政策,保障化肥企業正常生産用電、用氣供應,不得對化肥企業拉閘限電。同時,要控制化肥出口,調整化肥出口關稅政策和淡旺季劃分時段。切實落實化肥淡季儲備政策和計劃安排。
針對目前熱議的拉閘限電和部分産品價格大幅上漲,工業和信息化部29日也發佈通知,提出要按照“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進行協調,保障化肥企業正常生産用電、用氣。
山東省化肥工業協會秘書長李福堂對記者説,由於山東化肥出口比例不足10%,此次調整出口關稅對山東化肥企業總體影響不大。目前,山東化肥産量總體穩定,保持在每月80萬噸左右,從全行業來看,當前國內化肥仍屬於産能過剩狀態,再加上即將實施的抑制出口舉措,明年春耕用肥應該有保障。
此外,業內人士透露,此次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只發佈了今年最後一個月的化肥出口關稅調控舉措,至於一個月後政策是否延續以及後期調控措施,都將在隨後出臺的明年出口關稅政策中繼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