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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地産化幕後:67名“土地爺”的倒掉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5日 09: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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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浙江百強民營企業中有70%涉足房地産業,今年溫州百強企業中有50多家搞房地産。”在11月23日舉行的浙江省政協專題協商會上,浙江省政協常委、文史委主任侯玉琪披露了這一數據。

  侯玉琪直言,浙江房價連年過快上升,房地産的暴利導致大量實體資本涌向房地産業,不利於區域經濟穩定發展。

  而畸高的房價背後,不乏腐敗官員對土地市場和房地産業的尋租。

  本報從浙江省檢察院獲悉,2009年該省立案偵查國土系統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61件67人,其中貪污賄賂案35件39人,包括7名正局長、8名副局長,瀆職侵權犯罪等案件26件28人。

  “國土系統腐敗案90%以上是大案,級別之高、犯罪數額之大,都是前所未有。”浙江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倪集華表示,隨著房價地價的快速上漲,使得國土系統賄賂案件涉案金額暴漲,尤以低價購房、投資之名等新型受賄方式錶現突出,而涉案官員也從國土系統延伸至城建、房管、規劃和政府官員等。

  浙江房價9年漲3.14倍

  房價虛高,已導致浙江經濟的泡沫風險加大。

  上述會議公佈的《關於浙江居民住房問題的調研報告》顯示,2006-2007年,一手商品房價格平均上漲48%,2008-2009年則上漲了30%。

  “房價收入比”則從2000年6.49升至2009年的10.78,遠高於國際平均的6.4。其中,溫州2000年的數據為5.87,到2009年升至17。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同時,“房價收入比”呈現“收入越低差距越大”的特點:2000-2009年,最低收入家庭的這一指標由14.38升至31.03,低收入家庭從10.94提高到20.37,中等收入家庭從6.84提高至13.51,最高收入家庭只從3.35提高到4.43。

  統計顯示,佔總人口70%-80%的人群通過購買商品房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越來越大,而這個群體還將呈擴大趨勢。這部分人包括不符合廉租房條件但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群體,以及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購條件又買不起商品房的中等收入人群。

  在房價過高的背後,房地産商通過囤積土地、房源,從飆升的土地、房價中獲取厚利已是普遍現象。

  行業暴利導致實體經濟資本涌向房地産業。據調查,浙江大部分上市企業經營房地産業務,2009年浙江百強民營企業中有70%涉足房地産業,2010年溫州市百強企業中有50家涉足房地産業。

  報告説,中國現行的分稅制,以及地方政府過重的社會支出負擔和幹部政績導向,都使地方財政更多地依賴正常財政收入之外的土地收入。

  調研顯示,2000年浙江省的土地出讓金大約相當於地方財政收入的34%,2007年已高達101.82%。同時,房地産稅收也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部分。2010年1-5月份,全省房地産業稅收同比增長114.91%,佔稅收總額的26.96%,對新增稅收的貢獻率為59.48%。多個縣市的房地産業直接稅收佔到地方財政收入的30%以上。

  一年67名“土地爺”落馬

  本報從浙江省檢察院獲悉,2009年該省立案偵查國土系統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61件67人。在被查處的房産貪腐官員中,不乏地方主要領導。

  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平陽縣原縣長黃安波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他在擔任平陽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平陽縣縣長期間,為他人在預安排新廠區地塊、房産項目變更設計等方面濫用職權。此前,該縣原常務副縣長徐定錦也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而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繼杭州城投建設有限公司前期部副經理陳靜、西湖區建設局原副局長吳少雯等因西溪濕地工程受賄而判刑之後,2009年12月22日,因涉此案的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也被正式移送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據稱,許的涉案金額或超過億元。

  “官商合謀,結果是樓市利益的天平傾向開發商,老百姓的錢袋要為腐敗和暴利雙重埋單。” 浙江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倪集華表示。2003年,浙江檢察機關在國土系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案件43件43人,其中涉案縣級局正副局長10人。而在2009年,在全省11個設區市的國土局中就有3個局的“一把手”落馬。

  另據浙江省紀委通報,2006年起至今年6月底該省共查結商業賄賂案件6612件,涉案總金額10.49億元,查處547名縣處級以上幹部、42名廳局級官員。其中,國土、基建領域案件2025件,佔總案件的30.6%;涉案金額2.65億元,佔涉案總金額的25.2%;涉案2342人,佔涉案總人數的39.1%。

  “房地産領域腐敗案頻發,涉土地信訪案件已超過50%。”浙江省政協常委、文史委主任侯玉琪統計稱,2007年浙江國土資源系統受理的39747件信訪中,涉及違法佔地的有22157件,佔55.7%;反映徵地糾紛的有5659件,佔14.2%。而浙江發生的一些領導幹部貪污腐敗案件不同程度與房地産開發有關。

  目前,中國已經有《城市房地産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但房地産領域的法律法規建設依然滯後於市場發展,特別是在行業的準入、土地的供應于使用、住房建設的類型與質量、資金的來源於監管、住房的買賣于租賃等,仍缺乏更系統、具體的法律界定和制度規範。

  焦點房網杭州首席代表陳賢鋒認為,當下要強化與樓市相關的權力監管,建立起精確科學的房價坐標體系、成本公示及利潤審核機制,用健全的監督嚴審樓市價格,縮小犯罪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