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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富張新明:四段人生隱現煤商黑金非典型路線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8日 0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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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新明究竟在那裏?這個謎一樣的問題不僅困惑著通緝他的警方,在他神秘消失後煤炭江湖又成這個冬天的熱點,這個熱點的源頭正是煤商黑金路線。

  10月2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經查詢證實,以31億元身家躋身2010年胡潤百富榜的山西金業煤焦集團(以下簡稱金業集團)董事長張新明因涉嫌騙取出入境證件,已被通緝,懸賞金額500元。

  張新明的經歷在坊間被直白描繪成“從礦工到山西首富”再到被通緝,而他離奇致富軌跡背後又有怎樣鮮為人知的秘密?他如何完成煤商黑金路線的佈局?

  2010年10月底到11月初,《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赴山西調查。

  第一段人生:從礦工到地方首富

  ◎題記:出身窮苦,通過努力,逐漸建立了自己的王國。張新明的第一段人生是典型的奮鬥史。

  2010年10月3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來到山西省古交市吾兒峁村的大山,山腳下小溪上攔河建起來的水池讓這個嚴重缺水的村莊看起來稍微有點生氣。這裡是張新明的老家。

  吾兒峁村村民稱,張新明家庭貧寒,為人豪爽,頭腦靈活,行事膽大,上世紀80年代後期,他是一個挖煤的礦工。

  1995年,張新明32歲。他成立了山西華北黃金實業公司,專門做煤炭的鐵路運輸生意。

  3年之後 ,張新明的弟弟張星亮成立了“山西華北金業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同年底張新明成立“山西金業物貿有限公司”(以下稱金業物貿),法人代表是他的大哥張新躍。由北京來的孫有義任總經理,而張新明並沒出現在公司股東中。

  張新明以公開的身份正式介入金業物貿有限公司是2001年3月1日。當時張星亮、張新躍、孫有義和張新明四人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和章程進行變更,註冊資本從原來的800萬元變更為8000萬元,張新明成為公司股東,擔任公司執行董事。

  2001年3月,金業物貿名稱變更為“山西金業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增加經營範圍為焦炭生産。另外,據資料顯示,張新明建設的100萬噸焦化項目和180萬噸洗煤項目獲得古交市政府的支持,被列為山西省重點工程,並在2002年底投産,趕上了山西焦炭的黃金時期。

  2003年和2004年,焦炭價格的快速上揚,使金業集團賺了許多錢。金業集團隨即開始投入了更大規模的焦化廠建設。

  在2003年度的年檢資料中,金業集團總資産迅速膨脹到489317.16萬元,負債總額也增加到181546.04萬元,凈資産總額為297771.11萬元,分別是2002年的大約4倍、3倍和5倍。

  2006年,張新明家族以16.8億元的財富位列福布斯中國富豪排行榜第163位;2006年和2007年其本人也以10億元和14億元的財富總額位列胡潤中國富豪排行榜的第324名和第554名。

  第二段人生:官商勾結謀財富

  ◎題記:這是在他的灰色財富背後交織在一起的官商生態。

  張新明迅速發家在煤老闆的圈子裏並不算什麼奇跡。據熟悉張新明的人士透露,金業物貿成立後,張在1999年認識了一位自稱在武警總隊有相當人脈資源的人,收購了幾輛舊卡車,挂上軍牌,跑起了煤炭運輸,同時還運焦煤,發了一筆橫財。其實這只是有關張新明灰色發家的説法之一,因他目前不知所蹤,也無從考證。

  另據與張新明關係密切的人士告訴記者,早期張新明賺錢的途徑主要是通過賄賂獲取銀行貸款。

  山西太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晉泰元審【2006】0021號”審計報告顯示,該年度金業集團的長期債務中,屬於太原市商業銀行的長期借款為4億元,短期借款為1.4795億元,應付票據為4.8億元;2009年度晉商銀行年報摘要顯示,金業集團是其最大貸款客戶,尚有7.8115億元貸款未歸還,佔該行核心資本28.2億元的24.9%。

  上述人士表示,2000年到2001年,張新明結識了太原市商業銀行(晉商銀行前身)行長吳元,當時吳元的兒子吳冰因涉嫌殺人被太原市北城公安分局抓獲在押,張便介紹吳元結識了時任太原市北城公安分局局長的邵建偉。張新明和邵建偉合謀讓吳元兒子吳冰從看守所越獄逃跑,張隨即安排吳冰躲到了福建,吳冰在福建又一次犯案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後被處決,邵建偉因此被判刑9年。

  經過吳冰的事件後,張新明和吳元關係便十分密切。張開始謀劃從商業銀行貸款事項,2002年,張新明偽造了假財務報表和假評估報告,將自己僅有的幾百萬元資産評估為4億多元,先從商行貸出一億元資金。

  兩個月後,張辦理了金業第一焦化廠建廠手續,在未建廠的情況下,又以焦化廠作抵押,通過吳元從商行又貸款2億元,後吳元陸續從太原商行各支行為張貸款,總計達12億元。作為回報,張向吳元行賄2000萬元。

  該人士表示,2004年7月,公安部門和中紀委查辦太原商行行長吳元受賄一案時,張提前一天得知中紀委要雙規自己,便指使自己的財務科長焦某和吳元的女婿王某起草了假借款合同,重新偽造了財務憑證,用吹風機將新貼的借款合同和財務憑證吹成黃色做舊,欺騙了當時的辦案人員,吳元因其他問題被判刑17年卻逃避了受賄2000萬元的重罪處罰,張新明則逃避了行賄罪處罰。

  上述人士還表示,張從商行貸出的12億元款項因當時採取了欺詐手段,沒有抵押物,商行多次追討,張寧可把非法經營獲得的鉅額利潤拿到境外賭博,也沒有歸還銀行之意,目前連本帶利十幾億元都成為呆賬、壞賬,致使國家蒙受巨大損失。

  據報道,2006年12月21日,太原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人事任免,決定接受張新明辭去省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其2005年獲得的人大代表資格就此結束。

  第三段人生:借殼找錢終失敗

  ◎題記:失去了銀行這棵搖錢樹,張新明想到了資本市場。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突襲,金業集團的營業數據應聲下降,僅2008年12月份,金業集團利潤總額、所得稅和凈利潤為-5477.02萬元、-2986.29萬元、-2490.73萬元。

  香港某媒體2009年2月19日的報道顯示,2008年山西安全事故頻發,加之受全球金融風暴衝擊,山西煤礦關停,古交等産焦縣市的地方中小煤礦幾乎全部關停,作為山西最大焦炭企業的金業集團面臨“斷糧危機”。

  經營告急,銀行融資受阻,金業集團就逐漸曝出意欲借殼上市的傳聞。

  2007年9月19日*ST威達火速發佈重大事項停牌公告,稱與金業集團討論有關重大事項;8天后,*ST威達公告稱,因尚不具備實施定向增發、資産重組等重大事項的條件,與金業集團有關資産置換、定向增發等重大事宜將終止。

  2007年11月6日,金業集團曝出第二次欲借殼上市消息。*ST泰格發佈重大事項停牌公告,確認金業集團參與該公司重組。2008年2月20日,*ST泰格對外公佈定向增發方案,擬以不低於8.65元/股的價格向金業集團定向增發7.28億股,用於收購其煤焦化相關産業,全部資産價格預估值不超過63億元。

  然而,2008年9月11日,金業集團函告*ST泰格稱,由於證券市場發生較大變化,無法按照協議完成重組,借殼*ST泰格一事告終。

  夢斷*ST泰格之後,2008年12月4日下午,金業集團與大通燃氣的控股股東大通集團就重大資産重組事項進行了協商,大通燃氣的股票從12月5日開始停牌。

  當時的重組方案為:由金業集團以其自有資産對該公司進行重大資産置換,並以相關資産認購公司股份的形式對大通燃氣進行重組。但由於市場的不確定因素增大,大通集團決定終止此次重大資産重組事項。金業集團第三次借殼上市告吹。

  銀行融資難,資本市場無望,張新明採取了第三步:“賣身求全”。知情人士透露,在三次借殼上市告吹後,張新明開始籌劃變賣資産,先後與西山煤礦、大同煤礦集團、陽泉煤業集團等幾大煤炭集團接觸。

  多家媒體報道顯示,2009年6月3日,太原市委、市政府與同煤集團召開“關於同煤集團重組古交金業煤焦化集團及古交市地方煤礦兼併重組規劃”會議,決定由同煤集團對古交金業煤焦化集團進行重組,並購價格為80億元左右。

  但該重組最終沒有實施。《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今年11月2日採訪同煤集團太原辦事處,但該辦事處人員表示,負責人不在,不能回答記者提問。

  在坊間廣泛認為同煤集團將重組金業時,2010年2月9日,金業集團與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簽訂企業重組協議,共同組建“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華潤電力2010年中期業績報告顯示,2010年5月31日,由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與金業集團簽訂了10份兼併重組的資産轉讓協議,此次轉讓包括原相煤礦、中社煤礦及紅崖頭煤礦,還有兩家焦化廠、一家洗煤廠、一家煤矸石發電廠、一家運輸公司、一個鐵路發運站及一家化工廠,其煤礦的總儲量和可採儲量分別為4.57億噸和2.55億噸。

  對這場收購,華潤集團的2010年中期業績報告中並沒有透露收購價格,而業內人士估計在100億元以上。

  在太原華潤煤業的股份構成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太原華潤煤業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40億元,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和中信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分別出資19.6億元和12.4億元,擁有太原華潤煤業49%和31%的股權,而金業集團以其原相煤礦折價8億元入股太原華潤,擁有20%的股權。

  第四段人生:漫漫潛逃路

  ◎題記:曾經的輝煌正在遠去,這輝煌背後的真相有待解開。

  2010年9月27日,在百度太原吧和古交吧突然出現張新明被通緝的留言。稱其“因涉黑、偽造護照非法出境等被通緝在逃”。

  10月22日,張新明因偽造出入境證件被公安機關以500元通緝的事件公諸於世,通緝令由河南省公安廳發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曾就此聯絡金業集團,公司辦公電話起初是一位女士接聽,但聽聞是關於“張新明被通緝”後,該人士表示“不清楚”。此後辦公電話無法再接通。

  “全國在逃人員資料庫”信息顯示,張新明因在河南化名朱磊辦理身份證和護照,頻頻前往阿瓦圖等地,涉嫌騙取出入境證件,被河南省公安廳網上通緝。

  知情人士表示,張新明偽造出入境證件只是表象,真正的問題是張新明涉嫌私挖亂採、黑社會敲詐、倒賣煤炭資源等行為。隨著國家反腐和打黑力度的加大,紀檢和公安部門不斷在調查其涉黑和煤焦領域腐敗問題,他極度恐慌,偽造證件頻繁出入境目的是轉移財産。

  對於張新明的問題,坊間有三種説法:

  一是兩年前,金業集團所屬煤礦發生礦難,多名河南籍礦工遇難,張新明將礦難隱瞞未報;

  二是在金業集團持有股份的一位河南籍煤老闆,在張新明與華潤電力簽訂重組協議後未拿到相應補償,最終向河南省公安廳報案;

  三是今年初張新明向與其交往了20多年的老友下手,逼迫作為中間人的老友歸還別人的賭債,後被老友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