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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中國2010年房地産調控政策一覽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0日 15: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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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11月10日電 (記者 馬述昆)中國國家統計局10日發佈報告説,今年10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增長8.6%,房價同比增幅已經連續6個月放緩,回調至本年度最低漲幅。

  今年1月至10月,房價同比漲幅分別為9.5%、10.7%、11.7%、12.8%、12.4%、11.4%、10.3%、9.3%、9.1%、8.6%。

  根據報告,10月房屋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2%。這是9月份以來房價連續第二個月環比上漲,但漲幅比上月回落0.3個百分點。

  2010年,中國出臺了一系列房地産調控措施,將政策由此前的支持轉向抑制投機,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其中包括土地、金融、稅收等多種調控手段。

  以下為今年主要調控政策:

  11月3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公積金新政強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並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10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宣佈,自20日起,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據此相應調整。

  9月29日:國家有關部委要求在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用於購買住房;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9月27日:中國國土資源部稱,將嚴格土地競買人資格審查,土地閒置一年以上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將被禁止拿地。

  6月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三部委通知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以擬購房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4月18日:國務院發佈通知指出,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4月15日:國土資源部公佈2010年住房供地計劃,今年擬計劃供應住房用地總量同比增長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將佔四成多,超過去年全國實際住房用地總量。

  4月15日:國務院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4月2日:財政部下發通知稱,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産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3月22日:國土資源部會議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沒有編制公佈前,各地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將在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開展土地出讓招拍挂制度完善試點;各地要明確並適當增加土地供應總量;房價上漲過快、過高的城市,要嚴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設供地。

  3月18日:國資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産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加快調整重組,在完成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後要退出房地産業務,並在15個工作日內制訂有序退出的方案。

  3月12日:國土資源部稱,將於今年3月至7月在全國開展對房地産用地突出問題的專項檢查,本次調查重點針對擅自改變房地産用地用途、違規供應土地建設別墅以及囤地炒地等問題。

  3月10日:國土資源部出臺《關於加強房地産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內容包括了“開發商競買保證金最少兩成”、“1月內付清地價50%”等19條土地調控政策。

  1月21日:國土資源部發佈《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進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報住宅用地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佔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於70%。

  1月10日:國務院出臺“國十一條”,嚴格二套房貸款管理,首付不得低於40%,加大房地産貸款窗口指導.對二套房不再區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執行40%首付;明確要求央行及銀監會要加大對金融機構房地産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窗口指導;加強監控跨境投融資活動,防境外“熱錢”衝擊中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