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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9日 08: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8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社會保險法》,該法將於2011年7月1日實施。
社會保險法草案從2007年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初次審議,至今已歷時三年,共歷四稿。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表示,社會保險法的出臺,對於健全和完善中國社會領域的立法具有重要意義。
社保法明確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以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但未對基金的保值增值問題作出規定,依舊授權國務院另行規定。(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