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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屬央企悄然改革:涉及80個部委6000家企業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8日 09: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經濟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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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日前下發了《關於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屬企業國有資産監管工作歸口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首次明確財政部為中央部委下屬國企的監管部門,同時,該部官員透露,對於這些企業的摸底工作已經在10月初開始進行,按照該部的思路,這6000家在國有企業改革大潮中遺留下來、尚未徹底與行政關係脫鉤的部屬央企,很快將進行一輪深度的改革,這些企業也將進入到紅利上交國家財政的範圍之內。

  “最終會走到哪一步,在完成摸底工作後會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意見,可以確定的是,財政部對這些企業的管理絕不會是現在國資委的模式。”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接受時代週報採訪時表示,部屬央企的情況與國資委主管的中央國企完全不同,財政部不會像外界猜測的那樣建立任何類似于“財政國資委”的機構。

  財政部一位司局官員也向媒體表示,部屬央企未來管理方式、考核辦法以及未來發展方向等與國資委監管的央企將完全不一樣,依據的法律也不一樣。

  “這類企業太多、太小,類似國資委的管理模式完全行不通。”文宗瑜斬釘截鐵地説道。

  國企改革遺留物

  如果不是因為國家審計署的報告,很少人會知道鑫揚物業管理髮展有限公司這樣的企業,更沒有多少人能想象,這家名氣不大的物業公司會跟商務部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審計署在今年6月發佈的56個部門審計結果顯示,商務部將收取的房屋拆遷補償款和委託代收代管的部分結轉工程款、供暖費等近5000萬,分別存放在所屬機關服務局及該局下屬鑫揚物業管理髮展有限公司使用,最終未按規定納入部本級賬戶核算管理。

  商務部網站資料介紹,鑫揚物業公司成立於1998年,專門負責商務部所屬建築物的物業管理,其客戶只有商務部及其公務員。而北京市工商部門的登記資料顯示,鑫揚物業的註冊資本僅有560萬元。

  這樣的小企業在中央部委一級中可謂司空見慣,據國資法起草小組專家成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李曙光的估算,類似企業的數量在6000家左右,共涉及80個部委、全國性社團組織。

  所謂部屬央企,目前大多數挂靠于部委下屬的事業單位,如果要進行論資排輩,這些企業也只能是部委的“孫子單位”,與部委之間還隔了一層,原因是中央部委不能直接興辦企業。部屬央企大多數産生於上世紀90年代,或者因為部委人員分流,需要解決就業;或者部門出現資金缺口,需要經營創收;或者只是簡單後勤服務需要,建立了這些企業。在1998年開始大規模國企改革之後,一些經營良好的大型部屬央企跟原單位進行了脫鉤,經過一系列改制重組後進入了國資委的央企序列之中,而現在的部屬央企,則被認為是國企改革的死角之一。

  “這些企業數量很大,但規模又很小,資産基本只有幾十萬到幾百萬之間,有些企業的資産甚至還是負數,並且經營情況基本欠佳,缺乏市場競爭力,也談不上什麼主營業務了。”文宗瑜介紹説,儘管有部分企業如清華同方等做得比較成功,但這些企業基本已經是上市公司,並不具有代表性。

  “實際上這些企業的存在弊大於利,政企不分,企業不會對發展做長遠的考慮,也不會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國資專家、上海天強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認為,行政化管理是部屬企業最大的遺留問題。

  由於企業本身並不具有壟斷性質,僵化的行政化體制使得這些企業虧損嚴重,更難以做大做強了。

  另起爐灶之慮

  根據財政部9月26日所下發的《通知》,上述企業的國有資産監管工作將按照企業“出資人”性質分別歸口財政部行政政法司和教科文司管理,具體分工是部委出資的所屬企業由行政政法司負責,事業單位出資的所屬企業和中央級文化企業由教科文司負責。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部屬央企的範圍並不包括鐵道、郵政、煙草,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民航局,國防科工局等系統的下屬國企。

  有專家表示,之所以沒有將上述系統的國企納入歸口管理,主要因為這些國企都有相對獨立的管理系統,有些如鐵道、煙草,本身在國資委有央企,納入管理只會造成混亂。至於金融系統下屬國企,則由於其極強的專業性應該成立單獨的國資管理部門履行出資人職責。

  依然有人擔心,此次財政部將部屬央企納入監管純粹只是出於部門權力劃分的考慮,並非真正的對這些國企進行徹底改革。

  文宗瑜介紹説,《通知》其實是財政部幾年來清理監督部屬事業單位資産工作思路的一個延續。早在2006年,該部就下發了《行政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兩項規定,隨後對這些部委“兒子單位”進行集中的評估、統計,納入到財政部的國資監管範圍之內。四年之後,上述工作已經告一段落,監督範圍自然擴大到了部屬企業。

  目前的6000家部屬央企基本處於一種鬆散的自我管理狀態,虧損或者倒閉都很難有人來承擔責任。“但將來肯定會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如果企業經營不好,其主管部委也不採取相應的措施,將來這些部委肯定也是要承擔責任的。企業也將與部委進行人事脫鉤,或者可以通過市場競爭慢慢做大,歸入國資委的監管序列,或者只能進行歸併、清理了。”文宗瑜説道。

  李曙光在接受時代週報採訪時表示,財政部並非另起爐灶。事實上,財政部一直是部屬央企的監管部門,只是在100多家中央企業劃歸國資委監管後,財政部的管理出現弱化現象。“儘管企業分別由部委出資建立,但多年來財政部一直擔當實際出資人的職能,例如登記造冊、財務審計、國資的轉讓等問題基本都是財政部在負責,現在歸口到財政部來管理是很自然的事情。”他強調,這一政策符合《國資法》的要求,即除國資委之外,國務院的其他部門依然可以在得到國家授權之後履行國企的出資人職責。

  改革困難重重

  李曙光多年來一直堅持“大國資委”的構想,即最終將除了金融資産之外的國資都納入一個國資委的監管之下,由其單獨行使出資人的職能,最終實現政企分開。

  “對於這些部屬企業而言,最好還是在劃歸財政部之後成立一個獨立於財政部的‘財政國資委’,由其進行監督,然後再慢慢過渡到跟現在的國資委合併,成立一個真正的國資委。”李曙光建議道。

  但李曙光的構想似乎並未與財政部契合。

  文宗瑜説,對部屬央企的監管難度較大,畢竟中間還隔著部委,而這些部委與財政部都是平行部門,財政部不僅不會將這些企業的日常管理劃歸,也不會對部門之間的企業劃撥,財政部的監管可能更為宏觀、粗放式和指導性。他解釋説,如果這次要涉及到部門利益問題,就不會單獨是財政部出文件,而是多部委聯合發文了。

  對於利益平衡的問題,李曙光則認為,按照部屬央企目前的經營狀況,大多數的企業都是虧損,還需要撥款維持,而並非是部委的錢袋子,所涉及到的部門利益其實並不多,“畢竟都是國家的資産,只要一步一步慢慢推動,最終是可以統一管理起來的。”

  祝波善對此表示擔憂,“目前的改革只能説是半吊子,財政部就算出臺一系列的管理規定,也只是通過行政手段來管理,政企不分的問題根本得不到解決。”他回憶説,在15年前上海、深圳等一些城市就嘗試過在財政部門之下成立機構對國資進行管理,最後的結果還是部門之間互相扯皮,不了了之。

  應該説,更大的難題來源於人事關係。

  “對國資的管理最終還是要落實到人事幹部的管理,財政部構想的這種模式在幹部管理方面不可能有任何的突破。”祝波善認為,財政部目前單純靠文件來進行國企規範化管理的方案只是理論上的一個良好願望,並不會産生很好的效果。

  部屬央企的人員,特別是管理人員大多數來源於其所屬部委,即便沒有公務員編制,也是參照事業編制,人事脫鉤,企業改制必須付出巨大的財力成本。對於這樣的問題,顯然財政部無意插手。

  “我可以擔保,財政部肯定不會辦這樣的傻事。”文宗瑜在採訪的最後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