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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5日 09: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週五(10月22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佈 《期貨異常交易監控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認定期貨交易中的九大異常行為。
這九大異常行為分別是:一、以自己為交易對象,大量或者多次進行自買自賣;二、委託、授權給同一機構或者同一個人代為從事交易的客戶之間,大量或者多次進行互為對手方交易;三、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或者申報價格明顯偏離申報時的最新成交價格,可能影響期貨交易價格;四、大量或者多次申報並撤銷申報可能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誤導其他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五、日內撤單次數過多;六、日內頻繁進行回轉交易或者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七、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涉嫌存在實際控制關係的交易編碼合併持倉超過交易所持倉限額規定;八、大量或者多次進行高買低賣交易;九、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批量下單、快速下單影響交易所繫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指引》將自2010年11月15日起實施。
某大型期貨公司負責人表示,上述辦法出臺的背景可從兩方面考慮,一是,前期期指交易中出現了類似的異常交易情況;二是為進一步規範市場行為。該負責人認為,節後國內股市、商品市場,都出現了一輪大幅上漲行情,其中股票市場成交量還創下歷史天量。現貨市場和期指市場的活躍,使得市場載體增加,資金量擴大,市場操縱、交易異常的情況就會相應增加。因此中金所在此時出臺《指引》可以理解為進一步規範市場行為,防患風險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