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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3日 11: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杭州網-每日商報
從出問題的那一天開始,曹笑的Gucci包包至今已經在衣櫃裏躺了兩個多月。
“他們還能再慢點麼?”昨天,曹笑沒法淡定了,在數次接觸Gucci的工作人員後,她發覺Gucci的售後比起包包的狀況更讓人惱怒。
今年7月,她在法國旅遊時購買的一款Gucci限量版挎包,鱷魚皮,折合人民幣27000多元。從法國回來後,曹笑只背了兩次。
8月16日,曹笑發現包包背帶的扣環已經把皮磨得翻出來了。
“一直聽説Gucci的服務是全球性的。”曹笑就拎著包去了杭州的一家Gucci專賣店。不過她到了那邊,被告知沒帶發票不能處理。
8月17日,曹笑再次趕到杭州Gucci專賣店。工作人員告訴曹笑,海外購買的産品出了問題需要由香港的客服來處理,他們會將情況反映給香港客服,將在7個工作日內給出回復。
現場,曹笑的包包被拍了照片,並通過電子郵件發到了香港。
7天之後,曹笑並沒得到回音。打電話給杭州的Gucci專賣店,對方説會再發一封郵件催促一下,屆時香港的客服會直接聯絡曹笑。
“為什麼只發郵件,不打電話?”
“我們不能打電話,只能郵件聯絡。電話由顧客來打。”
隨後,曹笑得到了一個香港的電話號碼,打過去之後都是語音提示,沒有人工服務,曹笑沒有心情和機器對話下去。
8月26日晚上,曹笑接到了Gucci一名工作人員的電話,聲稱已經收到了郵件,還要與法國客服聯絡,但是法國公司員工前不久在休假,剛剛上班,預計會在下周給出回復。
儘管在9月13日得到了Gucci的回復,但是事情只前進了一小步。Gucci工作人員曾讓曹笑將包包送回香港,再由香港客服送到法國修理。將包包送到香港的費用由曹笑來承擔,曹笑認為應該由Gucci負責。
“於是他們又要向法國總部申請。”在曹笑看來,她向Gucci每傳達一個信息,得到的反饋都至少需要一個星期。
曹笑記得最近一次與Gucci交涉是在9月30日,對方聲稱節後給予回復,但是目前仍無回音。
被大牌“耍大牌”的經歷不僅僅發生曹笑身上,以前有,今後也會有。
從2009年至今,僅下城區消保委接到關於杭州國際名牌産品的投訴案件達上百件,其中LV、Gucci、Dior等大牌的皮具類産品的投訴就有十多件。商報記者對十多名有著與大牌維權經歷的消費者進行了回訪,梳理出多條大牌售後的“潛規則”。
錢小姐于2009年買了一隻LV手袋,用了幾個月包帶就斷裂了。當錢小姐拿包去LV維修時,才得知她的包有六個月的保修期,當時還沒過保修期。
“無意中聽到了他們説這包還沒過保修期,之前他們從沒跟我提起過保修期的事。”錢小姐也曾翻看了買包的憑證和小票都沒有提到保修期具體是多少時間。
事後,錢小姐雖然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修理好了揹包,但是對於LV的售後仍存芥蒂。
大牌有沒有保修期?調查中記者發現LV有6個月的保修期,有三包卡,具體日期可以參照購物憑證;Gucci則只有配件(環扣等)有三個月的保修期,其他部分沒有保修期,維修需要收取費用;而Cartier稱皮具産品沒有保修期,和珠寶一樣,有質量問題可以拿過來維修,視情況收費。
另外,Chanel和Dior的保修期都是一年。
消保委人士點評:
事實上,在2004年浙江省出臺了《浙江省鞋類商品“三包”暫行辦法》,辦法中所説的鞋類商品不僅包括鞋子,還包括箱包等皮具産品,所以大牌們的箱包産品都適用於該辦法,商家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辦法規定,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120天,商家可以制定更有利於消費者的“三包”實施細則。
不過現在看來,大牌們顯然想著如何去規避這些國家法規。
潛規則1 皮具沒有保修期或保修期不明確 涉及品牌:LV、Gucci、Cartier
今年4月份,費小姐使用了一個月左右的Gucci挎包出現了問題,包包底部有損壞。她將包送到了杭州的一家Gucci專賣維修,但是到了8月份還沒有修好。其間費小姐多次打電話給Gucci,均沒有消息。
8月22日,費小姐向工商部門投訴後,得到回復是包包已經在回杭州的途中。最終,費小姐在8月底才拿到這只包包。
對於費小姐來説,歷時4個月的包包再次回到手中,已無時尚可言。
記者調查中發現,Dior維修通常要三個月,如果要到法國原産地訂配件則可能要半年以上,沒有配件的話則還需要等到配件生産出來為止;Cartier最快3-4個工作日,長的話則需4個月;Chanel的商品如果送到上海維修要1個月,送到法國則要半年;Gucci要3-6個月;LV大約1-3個月。
對於長時間的維修,大牌們的理由大多是産品出國維修要經歷報關等程序。
消保委人士點評:
雖然不管維修時間是否耽誤在海關還是別的地方,從曹笑的經歷來看,商家以電子郵件這種不是很快捷的通訊方法來聯絡,可以看作是商家節約成本的手段,但犧牲的卻是消費者的時間成本。
《浙江省鞋類商品“三包”暫行辦法》規定,“三包”期內承擔包修責任的,鞋類産地在省內的,經營者應當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修復;産地在省外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修復,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經營者應當在“三包”憑證上如實記錄每次接受修理日期、維修所佔時間、修理部位等情況。經營者未在規定的期限內修復,每延誤一日按商品發票價格2%的標準補償消費者(補償費最高不超過商品的發票價格),否則消費者可選擇更換。這樣的規定很多大牌都沒有做到。
潛規則2 1個月、1個月、半年,甚至更長的維修時間涉及品牌:LV、Gucci、Chanel、Dior、Cartier
唐先生曾于2008年買一隻粉紅色的Cartier錢包。由於Cartier錢包放在大包裏和一本筆記本摩擦,表面染上了一片藍色。
當唐先生把錢包送到Cartier櫃臺處理時,得到的回復“對不起,我們這裡從來沒有這項服務。”
“自己擦也擦不掉,拿出去又見不得人。”這只4750元錢包從此就安靜地躺在唐先生家中。
對於能否提供清洗服務的問題,大牌們的回答如出一轍。從不提供清洗、保養服務。理由是他們的産品是由特殊材料製成,不能清洗,如果臟了,顧客自己用布擦拭就可以。
消保委人士點評:
這似乎是國際慣例。我國雖然沒有明確規定商家一定要提供清洗服務。但是在大多數消費者心目中,清洗、保養是一種最基本的服務,他們購買這樣昂貴商品卻得不到最簡單的服務,這給大多數消費者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落差。顯然,大牌們的服務不夠人性化。
潛規則3 從不提供清洗、保養服務涉及品牌:LV、Gucci、Chanel、Dior、Cartier
陳小姐有這麼一次經歷,她于去年4月份買了一個Gucci皮包,包包用了一個星期,包帶就出現脫線的情況。
陳小姐帶發票去Gucci專櫃,得到的回復只能維修,維修時間要一兩個月。陳小姐沒有同意,向消保委反映此事。
經過消保委協調後,Gucci同意免費為陳小姐更換一個包包,但是前提是不能換同一款式的包包,如果更換同一款式的包包再次出現問題,他們就不負責了。
陳小姐看了其他款式的包包都不是很喜歡,最終還是選擇了原來款式的包包,無奈之下,只好在Gucci面前簽下“軍令狀”,如果包包再出現問題不再找他們“麻煩”。
半個月之後,陳小姐的第二個Gucci包包脫線了。
消保委人士點評:
這是一個霸王條款。《消法》和《三包法》都有規定,“三包”有效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商家拿出這樣的條款讓消費者簽字來規避自己的責任,已經違背了《消法》公平原則。
潛規則4 換同一款式後再出現問題不再負責涉及品牌:Gucci
潛規則5 其他機構維修過的産品不再受理涉及品牌:LV、Cartier、Chanel
鍾先生2008年2月購買了一隻LV包,包的肩帶脫線以後就放在家裏。今年8月份,鍾先生的母親看到包包後,就拿出去幫他修了一次,結果沒多久,又脫線了。
這次鍾先生自己到LV專賣店,表示願意付費進行修理,但是經過一番檢測之後卻被告知不能再幫他修理。
LV專員表示,這只包在外面維修時是通過縫紉技術連接的,並沒有在原來的針腳上面進行縫合,另外增加多出來的一排針腳,所以LV沒有辦法在這個基礎上再幫他進行修理。
事實上,很多大牌對於自己商品被別人動過手腳相當忌諱。記者調查發現大部分大牌不會接受鍾先生這種情況。
昨日記者再次諮詢LV,得到的回復依舊。工作人員稱,其他機構維修過的包包不能在他們這裡維修,通常LV維修後會承諾一年之內不會發生同樣問題,如果包包在其他地方維修過,LV就沒有辦法達到公司維修的標準。
Dior對於這個問題表達含糊,工作人員稱,沒辦法判斷,要視包包的情況而定。
Cartier和Chanel也過不了這一關。Cartier工作人員稱,如果店員沒看出來可能會收下來,但是維修中心看出來了,跟Cartier的技術不一樣,包包就會直接退回來。Chanel的店員表示,得看修成什麼樣子,送到法國可能不予受理。
而Gucci則可以維修,工作人員稱只要有售後服務單都可以到他們這邊維修。
消保委人士點評:
以在外面修過為理由就拒絕為消費者維修實際上是霸王條款,也是一個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如果説在外面維修過了,外面維修造成的一些破損商家可以不承擔責任,但作為一個經營者,不能因此就排除自己的維修義務。(記者 崔丘 攝影 杜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