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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1日 1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早報特約評論員 陳寧遠
電網公司虧錢賣電給民眾,用多了就賺了。這樣的好事,廣大民眾事前居然都不知道。
10月9日,國家發改委公佈《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就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據此“意見稿”的精神,在解釋為什麼要實行階梯電價時,講了三個理由。
第一,實施階梯電價可以和國際慣例接軌,調整我國不合理的電價結構。“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2倍,而我國居民用電價格低於工業電價。”而遵循電力行業的一般市場特徵,即從電力的生産和送配的專業角度説,“一般而言,電壓等級越高的用戶,供電成本越低;電壓等級越低的用戶,供電成本越高。居民用電位於電網供電最終端,電壓等級最低,因而其供電成本是最高的。”
言下之意,假如中國電力的供應也按照市場化的行為進行供電,那麼居民電價即使不搞階梯電價,其供應價格的調整也勢在必行,且是正常的、合理的和值得做的市場行為。因為沒有誰會做虧本的買賣,中國的電力供應商——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也不該例外。它們是國資委旗下入選世界500強的企業,是按照《公司法》註冊的國有獨資商業公司。它們都是要賺錢的,要它們虧錢給民眾供電,那很不負責任,民眾大約也不會這麼要求。鑼鼓聽聲,聽話聽音,這次經由階梯電價向著國際化電價結構邁進,很可能是開始漲價的第一步。
第二個理由,是要建立“公平負擔的用電機制”。而在“公平負擔的用電機制”裏,民眾從來都是付錢買電的,如今被簡化為“居民電價低於供電成本,造成用電越多的居民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用電量越少的居民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少”,那就有些讓人難以理解了。
因為,即使居民用電的價格低於供電成本是一個事實,從而造成電網公司虧錢賣電給民眾,民眾用多了就賺了,用少了就虧了。但這樣的大好事,廣大民眾事前居然誰都不知道。如此“公平負擔”之説,似乎低估了民眾精打細算過日子的決心。
從來沒有人要求電網公司虧錢供電。兩家電網公司,也從來沒有説過它們是拿納稅人血汗錢辦的壟斷公司,在居民供電這塊是虧錢做買賣的。假如“虧損”這個事實存在,倒很像是電網公司罔顧整體商業利益,為讓民眾享受到便宜的電價,而在虧錢做買賣。仿佛電網公司真知道自己是全民公司,以從其他性質的用電賺取的利潤補貼全體股東——廣大民眾。這種示好全體股東而損害國有公司的商業利益的事,在中國真是很罕見。
事實上,這樣的示好,連發改委都不一定相信。因為“意見稿”最後提到:“要實行階梯電價,必須各地要加快對居民用電‘一戶一表’改造……‘一戶一表’改造過程中,電網經營企業不得再向居民用戶收取電表改造費用。”也就是説,連自己的收費器——電表這麼個小玩意,都需要發改委提醒電網公司,應該送一個給客戶,既如此,民眾就很難理解民用供電如何“虧損”法。
因此之故,要民眾認可民用電價遠低於供電成本這個事實,無比困難,除非電網公司承認它們經營無方,不過這大約是不可能的。當然它們要證明自己並非無方,倒也很簡單,只要説清居民用電和供電成本之間的差價有多少、存在了多少時間,誰在補貼這個差價、補了多少,有多少是到用電的老百姓手裏等問題,應該就可以澄清本來面目了。中國的電網公司及相關政府機構應該都有賬可查,為什麼不公佈一下呢?
電網公司沒有成為壟斷公司之前叫電力局,有個外號叫電老虎,相關部門能否先打打老虎屁股,讓電網公司告知民眾一二,也好讓買電的民眾知道,他們整體享受了多少補貼?否則,現在實施階梯電價,打造“公平負擔的用電機制”,是否會讓老百姓感覺到負擔更重呢?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最後説,階梯電價能夠建立“促進節能減排的機制”,因為這能“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引導用戶特別是用電量多的居民用戶調整用電行為,促進合理、節約用電,從而有利於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此言甚是,但如果“節能減排”只是老百姓單獨的超前生活,那也太浪漫而不能實現了。
(作者係獨立財經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