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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08日 0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隨著旅遊消費和網絡購物、電視購物、手機購物等新型消費方式的不斷興起,跨區域投訴日趨增多。在日前召開的2010年城市消費維權杭州論壇上,廣州、北京、天津、上海、重慶、香港、澳門、杭州、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廈門、濟南、青島、武漢、深圳、成都、昆明、西安21城市的消協(消委會、消保委),聯合簽署了《城市消費維權直通車合作備忘錄》。
根據該《備忘錄》,21城市的消協(消委會、消保委)實現了跨區域投訴的異地處理。消費者在任一合作消費者組織所在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通過電話、郵件、傳真或信件等方式向其住所地的消費者組織投訴。接收投訴的消費者組織接收到投訴後,會儘快將該投訴移轉至被投訴方所在地或經營地消費者組織。
“先簽字、後驗貨”
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收取快遞時,消費者是否有權先開箱驗貨?在這次論壇上,21城市的消協及中國消費者報社,共22家消費維權單位一致認為,“先簽字,後驗貨”屬違法性條款,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對消費者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消費者有權拒絕。
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國家郵政局《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明確了快件在送達後,要先驗收,驗收無異議後再確認簽收的操作程序。因此,“先簽字,後驗貨”屬違法性條款,對消費者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消費者有權拒絕。
網購商品三包期
應從收貨日起算
網購商品三包期該從何時計算?發貨日還是收貨日?對此,22家消費維權單位在本次杭州論壇上發佈消費觀點,一致認為網購商品三包期應從收貨之日起計算。
針對網購商品三包期“縮水”問題,22家消費維權單位認為,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者以電子商務方式與消費者完成交易的,應當以消費者簽收貨物的時間和地點作為買賣合同的履行地,依此確定商品和服務質量三包有效期的起始計算時間,並由國家有關部門對網購商品三包有效期的起始計算時間重新作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