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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機將兩張卡合併顯示欠費 卡主還錯錢告銀行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9日 09: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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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市民狀告建行ATM機“算總賬”案在越秀區人民法院開庭。庭上,原告方律師認為,由於建設銀行ATM機將同一位開戶人名下的兩張信用卡資金使用情況合併顯示,造成原告無法辨別到底哪張卡存在欠費,從而造成了滯納金和高額利息損失,涉嫌欺詐,要求建設銀行改變這一不合理的查詢規則,並給予原告損失雙倍賠償。而銀行辯護人表示,ATM機查詢顯示的是個人“總信額度”的可用餘額,並非單純“合併可用餘額”是出於保護持卡人的考慮,不認為本行的ATM系統有任何瑕疵,暫時不打算為“算總賬”事件專門完善系統。

  案情回放

  據介紹,原告在6月2日還款的時候,在ATM機上查詢了尾數為3863的銀行卡,並按照ATM機的顯示在此卡上還了202元欠款。但是,隨後收到的銀行短信提示稱仍有賬戶未還清,而這筆欠款事實上出自於原告同一人名開戶的另一張尾數為9557的信用卡。考慮到罰金問題,原告還了220元到尾數9557卡裏。但9557卡6月賬單顯示,晚了十天還款,利息收4.17元,扣收滯納金10元,尚欠2.76元,導致原告9557的信用卡7月份又出現滯納金5元,共7.76元。

  原來,由於3863卡及9557卡是用同一人名開戶,9557卡需在6月4日前還款208.59元。而此時名下另一張卡3863上餘額有6.5元。建設銀行的ATM機直接將産生在兩張卡上的資金使用情況統一算總賬,致使在ATM機上查詢3863賬號時,查詢出來的是兩張信用卡的“總信額度”的剩餘可用額度。於是,原告用該賬號的最大消費額度減去可使用消費額度,認為該卡欠費202元,從而導致還錯款。

  庭審焦點

  一 :ATM查詢可用餘額是還款依據?

  “ATM機將兩賬號統一計算,誤導了儲戶,導致儲戶將款還進本來不欠款的卡中,從而欺詐儲戶的滯納金和高額利息。”原告方代理律師湯喜友認為,普通人大都會選擇ATM查詢可用餘額來還款,雖然有紙質對賬單,在平時生活中卻很少能帶在身上,因此ATM給出的數據模糊會對還款的客戶造成誤導和欺詐。

  “不同意(誤導儲戶)這種看法。”昨日庭上,建設銀行工作人員出庭應訴,表示信用卡還款應該以寄送的對賬單上記錄的本期應還款額為依據,而以ATM機查詢所得的可用餘額作為還款依據,這是儲戶對於信用卡本身特點沒有正確理解,違背了一般人對信用卡還款的固有習慣。銀行辯護人表示。

  二:“總信額度”會不會誤導消費者?

  原告方代理律師湯喜友認為,在ATM機上,顯示出來的“可用餘額”並非插入卡的真實可用餘額,而是名下多張卡統一計算的可用餘額,會導致未欠費的卡可用餘額也顯示減少,給人以“欠費”的錯覺。

  而銀行辯護人辯稱,建設銀行為了便於管理,會給每一個辦理信用卡的人一個“總信額度”。如果一個人的“總信額度”是11000元,而他辦理的兩張信用卡透支額度分別是11000和5000元,那麼兩張卡加起來的透支額度不能超過“總信額度”。當用戶在ATM機上查詢自己某張信用卡可用透支額度時,出現的數據都會受到其他卡消費的限制。“這和合併顯示可用額度並非同一概念,而是恰好真實反映了該卡能夠透支的餘額。”他表示,這是防止持卡人惡意透支的一種手段,也是對持卡人的保護。

  昨日,記者撥打建設銀行服務熱線95533諮詢,轉信用卡中心後,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説,“總信額度”即是在一個人的名下,無論辦理多少信用卡,都共享同一個透支額度,即多張信用卡中額度最大的信用卡的透支額度。若兩張信用卡一張額度為10000元,一張為20000元,即個人的“總信額度”為20000元。(記者潘彧、陳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