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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7日 07: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9月6日電(記者陶俊潔、高立)中國證監會6日正式公佈《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將於10月1日正式生效。同時還公佈了《關於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允許保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並規範對保本基金的監管。
《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共計四章十八條,主要明確了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券業和期貨業協會在反洗錢工作監管任務方面的職責分工;規定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盡的反洗錢工作義務,特別是包括向當地證監會派出機構的報告、備案制度,並規定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違反本《實施辦法》所應承擔的責任。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實施辦法》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完善行業反洗錢監管工作,提高監管資源配置效率,保證行業反洗錢信息渠道的暢通,使反洗錢監管工作日常化、制度化,更有效推動行業貫徹落實反洗錢法律法規要求,維護證券期貨業平穩健康發展。
同時,證監會公佈了《關於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明確保本基金應強調風險揭示,保本基金的擔保機構資質要求,明確保本基金的擔保方式分為連帶責任擔保和風險買斷擔保兩類。
《指導意見》允許保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保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可以不受基金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比例限制,從而擴大了保本基金的高風險資産投資範圍,為保本基金在保持低風險特徵的前提下獲取更高的收益創造了可能性。
為控制保本基金的整體投資風險,《指導意見》規定基金的風險資産比例應限定在凈資産的30%以內。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對保本基金的要素、擔保機構資質、擔保方式、擔保合同的內容等問題進行了規範,監管要求比較明確,有利於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推動保本基金的發展,引導高風險基金和低風險基金均衡發展,有助於解決我國開放式基金結構性失衡問題。
截至2010年6月底,中國仍有6只保本基金在運作,份額達240.64億份,規模達304.8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