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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4日 08: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新大陸今天(9月4日)披露,7月9日起,福建證監局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並於近日作出了《關於對福建新大陸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決定書》指出,公司在治理和內部控制、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2007年,公司開始參與二級市場證券投資,同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5000萬元額度內進行操作,對於上述對外投資,公司未制定相關制度進行管理,也無相應證券投資管理決策程序、報告制度、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2008年12月31日,公司與荷蘭SIH公司簽訂協議,共同設立新大陸歐洲公司和新大陸台灣公司。2009年1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大陸自動識別技術有限公司共同增資新大陸北美公司,但上述三個事項的董事會決議時間均為2009年2月13日,晚于協議簽訂日期。
公司表示,將在30日內針對這些問題作出詳細説明,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並向福建證監局提交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