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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遊 這四件事得留心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7日 15: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連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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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記者 馬野新

  眼下正是旅遊旺季,一些市民計劃出遊,那麼,在選擇旅行社和出遊線路、購買保險、維權投訴等方面,市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市旅遊局有關人士從以下方面給市民支招。

  選旅行社確認經營範圍

  在選擇旅行社時,要確認旅行社的經營範圍。報名時要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證”。“一照”是指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一證”是指旅遊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許可經營業務範圍為普通旅行社的,只能做國內旅遊和入境旅遊業務;許可範圍為出境旅遊業務的可以做出境業務。大連目前只有20家旅行社有資格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業務。

  勿以報價高低做取捨

  遊客不僅要憑口碑、信譽、實力、規模等來選擇旅行社,還要看旅遊線路背後包含的內容和服務,切忌旅費“越便宜越好”的消費誤區。低價的旅遊産品往往接近或低於成本,本身就違反了市場經濟規律,遊客是不可能享受規範和優質服務的。

  遊客只有將旅遊産品的價格與旅遊産品的具體內容結合起來才是理性的選擇。

  旅遊的費用一般由以下七項組成: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景點門票費、導遊服務費、旅遊保險費和其他旅遊過程中要發生的直接費用,即旅遊綜合服務費。

  遊客在報名時一定要問清收費價格中包括哪些部分,還有哪些需要自理。

  最好買份旅遊意外保險

  旅行社責任保險只是針對因旅行社的責任造成的賠償,它不能涵蓋遊客在旅遊期間發生的所有意外事故。為使遊客在遭遇意外事故後其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遊客在出遊前最好為自己購買一份旅遊意外保險,並了解清楚保險的範圍、保額等相關內容,保留好保險單或將個人保險寫進合同中。

  注意保留相關維權證據

  如遇有旅行社或者導遊員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遊客可以從以下幾方面維權。

  第一,如果旅行社安排行程計劃之外的購物活動,遊客有權拒絕參加。對導遊不斷帶團進商店的情況,最行之有效的對策就是堅決不買。但是,在非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場所購物,發生品質、價格等問題,責任由購物者自負。旅遊行程中的自費項目,都應該是自願的,遊客有權拒絕參加。

  第二,遊客在行程中的消費,請注意索要發票和收據,以備維權時使用。

  第三,遊客應當留有旅行社相關負責人的聯絡電話及旅遊管理部門的諮詢投訴電話。

  如果出現問題,公眾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向大連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

  一是電話投訴:83769989,或旅遊諮詢與投訴電話:96181;二是登錄“大連旅遊政務網”上網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