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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國召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座談會,強調在住房困難的大城市,大力發展公租房,以解決新就業人群和進城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有人就此認為,發展公租房,是解決當前住房問題的根本之策。
重慶市率先表示用3年的時間建3000萬平方米的公租房。有言論認為“借鑒‘重慶模式’可以拯救中國房地産”。發展公租房真的能解決我國面臨的所有住房問題嗎?
在談任何解決住房問題的模式之前,首先我們必須了解中國的城鎮究竟有多少人是住房困難戶甚至是無房戶,需要為他們解決和提供的住房規模究竟要多大。如果按照現在城市化的發展速度和開發商的住房供應模式,到2020年在我國8.7億的城鎮人口中,買不起房的無房戶至少達到1億人(據官方公佈的城鎮居民自有住房率87%來保守計算)。除此之外,目前我國城鎮中大約有2億人的人均住房面積還剛剛達到住房小康水平(人均35平方米)一半略多。他們同樣也因為高房價而無法改善自己的住房條件。
我們暫且不論“半小康”住房困難人群問題,僅就無房戶的住房問題解決,看看通過公租房的方法有無可能解決問題。
如果到2020年,用十年的時間來解決1億人口的無房問題,每年就必須為1000萬人的無房戶提供公租房。按照國家新近規定的公租房人均20平方米、戶均60平方米的要求(城鎮居民戶均人口3人左右),每年全國城鎮需要建設的公租房就高達2億平方米(注:2008年我國商品住宅銷售面積僅有5.93億平方米)。據媒體報道,北京公租房建設成本為6000元—8000元/平方米,如果以北京半年的建設成本來計算,全國各級財政一年為此就得投入支出6000億元。而2009年全國財政收入也只有6.8萬億元。用於農林、教育、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就業的支出,分別也只有3501.24億、1981.39億、1277.14億和3296.66億元,光發展無房戶公租房需要的投入就佔到這四項投入的一半以上。所以全國的財政不可能支撐用公租房的方法來解決無房戶的住房問題。
根據財政部在今年全國兩會所作的財政預算報告,儘管去年全國在保障性住房上的支出增加了202.7%,但一年的總支出也只有550.56億元。就是把它提高到1000億元,並全部用於公租房建設,政府一年也只能提供3333萬平方米公租房,只夠解決167萬人的住房問題。所以,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説,公租房都不可能解決我國城鎮居民住房的所有問題。
因此,公租房只能解決少部分人的低水平的“住有所居”問題。要使我國的城鎮居民都能分享到社會發展改革的成果,特別是兌現城鎮居民人均35平方米的住房小康目標,關鍵還是要多管齊下,發展經適房、兩限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老百姓買得起的低價商品房。
□沈曉傑(南京 地産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