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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3日 11: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本來修家電更換配件,是無可厚非的事,但是近段時間本報記者接到多起投訴,稱在修理家電時,遭遇舊配件陷阱,質量難以保證,維權困難。
消費者:修家電遭遇舊配件,質量難保證
福建消費者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家一台用了7年的29英寸電視兩個月前發生故障,畫面不能正常顯示,由於早過了“三包”期,於是就近送到一家家電維修店修理,被“診斷”為顯像管壞了,需要更換,費用100元。可是修好後用了不到一個月,又發生了同樣的毛病。他只好再次送去維修,老闆説還是同樣的原因,建議再換一個顯像管。沒想到過了一個多月又壞了。無奈,王先生只好找關係請來一個專業人士幫忙查看,結果被告知,更換的顯像管是舊配件,質量根本不能保證。王先生同維修店理論,哪知維修店老闆毫不諱言使用了舊配件,而且理直氣壯地説“用舊配件不違法,修好了能用就行。”至於修好了後能用多長時間,他沒法保證。
家住北京豐台區的李先生也向記者反映,他5年前購買的背投電視去年底出現故障,向廠家報修後,廠方派人上門修理,更換了芯片,並收取了配件費、修理費和上門費,可是修好後才用了3個多月就又發生了相同的故障。當廠方維修人員再次上門時,李先生一再追問原因,維修人員方如實相告:上次使用的是舊配件,因為原有配件已經不生産,第二次更換還是只能用舊配件,並表示是否願意修理,讓李先生自己決定。
在和記者聊起此事時,李先生非常氣憤,並表示本來是要向廠家討個説法的,可是查看了“三包”規定和諮詢了業內人士之後,發現相關法規沒有修理家電必須用新配件的要求,尤其是過了包修期後,對維修者採用何種零配件更沒有明確的限制,他只好自認倒楣。
北京某電器維修公司的何先生告訴記者,電視的零件壽命一般是8年到10年,有的零件老化需要更新,更換新零件可以使電視的壽命更長久。但如果更換的是舊配件,則無法保證質量。
現狀:“三包”期外使用舊配件維修現象普遍
記者在北京調查了多個家電維修店,很多老闆表示,一般的家電産品他們都可以修,但是對於記者提出的配件來自哪的問題,有的説是從市場上採購的,有的則閃爍其詞不肯告知。其中一個老闆向記者透露了一些實情:很多家電維修店都是從收購二手家電的人那裏買來一些舊貨或廢品,從裏面取出可用的配件。這樣做成本低利潤高。
個體維修店使用舊配件的現象普遍,企業是否也在用舊配件進行維修呢?記者為此專門採訪了多家知名企業。孰料,接受採訪的企業相關負責人一聽到這問題,便都表示很為難,有的一開始説不會使用舊配件,但在記者一再追問下,並在記者承諾不公開企業名字時,承認業內存在使用舊配件維修的現象,當然他們也不例外。
一家企業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一般不會使用舊配件為消費者維修家電,尤其在“三包”期內,是肯定不會的。但由於一些家電使用時間過長,需要的配件早已不生産,庫存配件又已經用完,為了保證家電的正常使用,不得已只好使用舊配件。但該負責人也表示,他們使用的舊配件一般都還非常新,質量有保證,消費者可以放心。
廣東某企業的售後服務經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答得非常實在,他説:使用舊配件維修的現象在業內比較普遍,不過這些所謂的舊配件大多也是新的,很多都是從消費者退換的機器上拆解來的。這些退換的機器一般都很新,只是由於某一方面的質量問題,才造成了退換貨,配件質量還都是好的。對於這些退換回來的機器,對消費者負責任的企業是不會經過維修重新投放市場的,但又不能就此將整台機器銷毀,否則就太浪費了。遇到這種情況,拆解機器重新利用有價值的配件,是最為科學和明智的選擇,而且利用這樣的配件維修,同樣能夠保證質量,消費者不用擔心。
專家:用舊配件維修不違法
對於維修企業用舊配件維修家電的現象,業內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都表示了支持和理解的態度,但前提是所使用的舊配件必須有質量保證,能夠保證家電正常使用。
國家廣播電視産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高級工程師安永成表示,使用舊配件維修,只要配件的質量有保證,是不用責難的,因為這符合節約的原則,尤其是從退換機上拆解下來的配件,大多都有質量保證,一般都在六七成新以上。現在都提倡節約,如果片面地強調使用新配件,把退換機簡單地銷毀,那就太浪費了,是不可取的方法。家電産品尤其是電腦、平板電視等更新換代非常快,要求企業長久生産和保存已經不再生産和銷售的産品配件,是不現實的,也沒法做到。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使用有質量保證的舊配件維修,無疑是一種明智的選擇。
有關專家還表示,國家有關規定要求企業對産品的零配件供應要保持5年,但是並沒有明確這些配件供應一定要是新的。國家“三包”規定也只是規定企業在維修時不得使用與産品技術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也就是説,企業在産品維修時只要提供符合標準的配件即可,不論新舊,都不違法。
中消協:應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
雖然相關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企業在維修家電産品時必須使用新配件,但是記者通過調查發現,絕大多數消費者都習慣地認為,既然是維修産品,就應該更換新配件。調查中記者還發現,絕大多數企業在使用舊配件維修後,都不會主動告知消費者。
一家企業的負責人稍顯無奈地表示:“其實我們也想明確告訴消費者使用了舊配件,免得以後消費者知道了引起不必要的糾紛,但是更擔心這樣做會影響企業形象,甚至引起更多的麻煩,所以就沒有要求服務人員必須告知。”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武高漢認為,現在很多企業的經營理念都發生了變化,以前講究的是合法經營,現在則是“不違法經營即可”。而正是這種理念,使一些企業的責任感倒退,並使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難度加大。雖然相關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企業要使用新配件維修,但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企業,就應該本著為消費者負責任的態度,儘量為消費者提供高質量的維修服務。如果實在沒有辦法使用了舊配件,就一定要主動、明確告知消費者,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讓消費者自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