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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遭遇“七年之癢” 七宗原罪揭示亂象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7日 1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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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理財正遭遇“七年之癢”的困擾。事實上,自2008年以來,投資者對部分銀行理財産品的詬病就沒有停止過。《證券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銀行理財備受詬病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七個方面,成為目前銀行理財獨特的“七宗罪”。作為一個發展了七年的業務,銀行理財在經歷目前的亂象之後,必將朝著更加規範的方向發展。有專家指出,中國需要學習金融發達國家,通過金融監管法成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來防止金融機構欺詐投資者。

  肇始於2003年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轉眼在國內已經走過了七個年頭。在這七年當中,伴隨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及居民理財觀念的日益增強,銀行理財業務也獲得了大踏步的發展,並漸漸成為銀行業務中愈發重要的一環。

  然而,七年來的發展,得到的並非都是鮮花和掌聲,銀行理財也未能逃脫破繭成蝶前的陣痛宿命,眾多銀行理財産品大幅虧損、風險提示形同虛設、投訴無門推脫責任等現象屢屢曝光。

  針對銀行理財産品目前的種種亂象,萬聯證券銀行分析師李雙武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首先,監管方面需要對所有銀行的理財産品的宣傳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否則,銀行總會打擦邊球, 遇到問題互相推諉扯皮。其次,銀行理財産品的投資者,多為銀行存款的主要參與者,缺少風險識別能力。他們按過往的傳統思維來思考銀行的零售銷售。這是風險點之一。因此,如果銀監會或有關部門能做一個風險投資手冊,由銀行發給客戶,並成為客戶購買理財産品的必要條件,那會使風險有所降低。”

  “銀行方面需要加強人才培養力度,豐富和加強自身的投資理財管理能力。 具體産品設計人員專業能力不足,風險識別能力不強,已成為目前理財産品出現風險的原因所在。”李雙武強調。

  原罪一:業績下滑,負收益頻現

  銀行理財最受投資者詬病的“罪責”之一就是業績不佳。一位陳姓投資者就對本報記者訴説了其購買理財産品的“慘痛經歷”,由於産品運作不佳,其投資了200萬購買了號稱“雙保險”的銀信(銀行、信託)合作理財産品,結果在一年後贖回時縮水至半。

  縱觀近幾年銀行理財産品收益率的走勢來看,從2008年至今,受金融危機影響,無論是本幣産品還是外幣産品,銀行理財産品的收益率都呈現出一個大幅下挫的曲線。銀行理財産品屢屢爆出虧損,而且幅度驚人。

  整個2009年,共有6824款理財産品到期,平均年化收益率為3.26%,這比起2008年4.53%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來講有明顯下降的趨勢,下降幅度接近三成。而據普益財富監測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6月28日,共有93家銀行發行了4654款個人理財産品,上半年到期産品中零收益或負收益的産品有24款。這一數據較2008年已經有所下降,2008年的銀行係QDII理財産品取得負收益的産品比例一度高達95%以上。

  原罪二:産品説明,霧裏看花

  無論選擇任何一款理財産品,投資者都應該對該産品有所了解。然而在當前各家銀行推出的林林總總的理財産品、理財計劃書面前,投資者往往面臨無法選擇的窘境。其主要原因就在於理財産品結構越來越複雜,産品説明書越來越難懂。説明書中充斥著大量的“專業術語”,普通投資者理解起來根本都是“霧裏看花”。

  銀行理財産品的説明是一回事,而宣傳又是另一回事,對於大多數非專業的投資者來説,看不懂説明書只能諮詢工作人員或者看宣傳資料。但是俗話説,“老王賣瓜,自賣自誇”,工作人員大多數的時候都是在避實就虛,重點突出産品的優勢,淡化相應的風險。投資者因在購買所謂“保本固定收益”的産品後,在贖回時卻虧損的事例比比皆是。説明書晦澀難懂,宣傳材料和宣傳人員避實就虛成為了銀行理財的第二宗罪。

  原罪三:預期收益,永遠“預期”

  銀行理財産品的第三宗罪就是令人捉摸不透的“預期收益”。幾乎所有銀行在推銷理財産品都打出了“預期收益率”來大肆宣傳,但在眾多産品的説明書“預期收益率”的具體計算方法則了無蹤影。與目前市場中的開放式公募基金相比,銀行理財産品在投資方向和投資收益計算方面顯得非常不透明。

  銀監會2005年發佈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曾明確規定,商業銀行與客戶簽訂合同前,應對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提供預期收益率的測算數據、測算方式和測算的主要依據。2008年,銀監會又特別強調,對於無法在宣傳和介紹材料中提供科學、準確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的理財産品,不得在宣傳和介紹材料中出現“預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樣。因此説,目前許多銀行在操作上還很不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