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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收購贏嘉中心遇挫 涉嫌隱瞞重大交易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6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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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盧元強 傅碩

    北京CBD核心區贏嘉中心收購案出現新波折,知情人士向《國際金融報》爆料説,北京萬科原打算借助銀行貸款完成收購,但遭到銀行拒絕。此外,萬科在簽訂收購協議並支付2億元定金後,遲遲沒有向公眾披露該筆交易,將面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的指責。

    收購一波三折

    該人士透露,贏嘉中心位於北京CBD核心區黃金位置,經過三次易主,于2009年被債主中信嘉華銀行拍賣競得。萬科收購贏嘉中心B座于5月底簽約,收購價為11.5億元,每平方米約為3.3萬元。

    如果按此價格推算,加上後期投入的改造成本、內外裝修成本,贏嘉中心總成本約在15億元左右,成本價超過4萬元/平方米。而贏嘉中心一路之隔的建外SOHO二手房成交均價在2.6萬元—3.6萬元/平方米之間,CBD最貴的樓盤銀泰中心二手房價格在5萬元/平方米左右。綜合周邊物業價格,萬科收購贏嘉中心後的成本逼近周邊二手房均價,溢價空間非常有限。

    然而收購事宜進展並不順利。在簽訂收購協議後,萬科支付中信2億定金,後續資金原計劃通過銀行貸款支付。但知情者透露説,貸款報告在7月18日前被銀行拒簽。

    業界人士分析,銀行拒絕的原因有三種:一是銀行執行相關緊縮銀根的規定;二是對該項目前景並不看好;三是北京萬科資金鏈緊張,資信不夠。這位人士表示,北京萬科主帥毛大慶原計劃在收購後,將贏嘉中心改造為酒店式公寓對外發售,然而5月19日,北京市四部門聯合發文,明確自6月1日起,酒店項目改住宅將被禁售,一律禁止分層、分單元銷售。現在,萬科有可能引進“企業總部會所”概念進行改造,估計貸款遭拒或許與産品定位有關。

    根據協議,萬科需要在8月31日前支付8.5億元,如果違約,萬科將面臨鉅額違約金罰款。

    涉嫌隱瞞交易

    對於這筆合同金額高達11.5億元,並且已經支付2億元定金的交易,萬科卻至今還沒有進行公告披露。

    在北京萬科董事長毛大慶6月30日博文《我與大師二十年的約會》一文中,記者得到了部分證實。毛大慶在博客中寫到:“當我邀請他考慮做我們新項目時,他並沒有輕易允諾,而是説,要具體看一下項目要求的時間,太趕的項目我不想做。”圖片顯示,毛大慶和大師槇文彥交流的新項目就是CBD贏嘉中心。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第4章30條要求“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産的決定”、“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産、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産生重要影響”,“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按照《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處罰。”

    證券法第193條規定,上述行為由證券監管機構責令改正,對發行人處以30萬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知情人爆料屬實,萬科則涉嫌隱瞞重大交易,這無疑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公開披露相關規定。

    (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