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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1日 09: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文匯報
編輯同志:
我是攜程旅行網註冊會員,7月22日晚,在攜程網預訂了8/13—8/17西安自由行度假産品,報價8964元,因我有400元攜程度假産品抵用券(8月31日到期),可抵扣400元費用。7月23日上午10點左右,接到攜程電話,稱由於機票漲價,8/13—8/17西安自由行度假産品已經漲價,報價已更新,原先所訂價格不能成交。無奈,我取消了該訂單。
不到一個小時,我又通過攜程預訂了8/20-8/24的西安自由行度假産品,報價8964元。12點左右,我再次接到攜程電話,稱機票漲價,同樣不能成交。這次訂單,我是在10點50分下的,既然10時左右8/13—8/17的報價已更新,為什麼不將8/20—8/24度假産品一起更新呢?對此,我非常不滿,認為攜程存在欺騙客戶之嫌。
23日,我向攜程進行了投訴。24日晚,攜程工作人員來電,稱相關處理人員休息,並態度生硬地表示,“這個就是規定”。直到27日,攜程相關人員才聯絡我,稱如選擇8/20—8/24的西安自由行度假産品,只能接受現在14000余元的價格。
攜程的服務態度,讓我不能滿意。攜程網上報價問題,影響了我的行程安排,還使得我的攜程度假産品抵用券面臨過期,而攜程方面卻不予積極處理,連我提出的抵用券延期或在酒店訂單中予以抵扣的要求都被拒絕,一再以“網上機票價格與實際有延時”這一霸王條款推卸責任。希望,對此攜程能夠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讀者 王女士
記者調查
接到王女士的投訴,記者即與攜程客服取得了聯絡,攜程方面解釋為:王女士預訂的為明折明扣機票,價格會實時變動,這一條款在攜程的預訂頁面中有明確提示,“由於您選擇了明折明扣機票,因網上數據更新有一定延時,你所選擇的航班、艙位和價格以操作人員回復為準”。在王女士提交訂單後,機票價格發生了變化,所以客服人員不能以之前網上顯示的價格確認。考慮到客人感受,客服人員按照客人的要求,將客人的旅遊抵用券使用到酒店房費當中,並補償5000積分。
記者認為,自由行度假産品也好,明折明扣機票也罷,攜程旅行網推出一系列豐富的旅遊産品,其目的即為更好地服務消費者。但是,從王女士這次的消費經歷來看,似乎反而遭遇了麻煩與不快。任何産品、服務的設計,都應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完善産品流程人性化程度,並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這應是商家的責任。
本報記者 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