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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6日 09: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孫嘉夏 發自浙江遂昌
凱恩集團改制過程中的疑點正在越來越多地浮出水面。
凱恩股份招股説明書內記載的集團“退休人數”,與遂昌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內存檔的 “退休人數”並不符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得到的浙江省遂昌縣國有資産管理局遂國資【2001】05號文件及凱恩股份招股書均顯示,當年凱恩集團改制時,曾按“退休人員268人”的標準,提留退休職工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計477萬元、同時又按“離休人員8人”的標準,從凈資産中提留“兩費”計逾35萬元。
而在記者從知情人士及遂昌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查詢到的兩份員工名冊均記錄,凱恩集團當時離退休人員總計為268人,這意味著,可能有8名員工被重復提留。
“凈資産提留、剝離得越多,轉讓時企業凈資産變少,受讓人要付出的代價也就相對越少。”當地人士告訴記者。
改制被疑多提資金
凱恩集團改制過程中,涉及職工人數的爭議,也仍未平息。
有媒體援引知情人士的話語稱,1998年凱恩集團發起設立時,已將絕大部分的員工劃入了凱恩股份。直至2001年改制時,在凱恩集團任職的員工僅有30人左右,並稱有1999年至2001年時的凱恩集團工資表作為佐證,但該種説法並未得到凱恩集團及凱恩股份的證實。
記者查閱凱恩股份招股説明書中相關章節,其中稱凱恩集團改制須對退離休人員、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供養直系親屬、精簡下放人員、精神病和絕症患者等提留“兩費”,對在冊職工計提經濟補償金,對非經營性資産進行剝離。
記者得到的一份遂國資【2001】05號《關於浙江遂昌凱恩集團有限公司匯總資産和資産提留後凈資産的批復》顯示,同意凱恩集團按“現有離休人員8人,從凈資産中提留‘兩費’計35.456萬元”、“現有退休人員268人,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50人,按人均1.5萬元標準從凈資産中提留退休職工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計477萬元”。
而記者掌握的一份統計于2000年12月的“遂昌縣改制企業離退休人員名單”顯示,凱恩集團的名單中共269人,其中一人被劃去,亦即共268人。在該份名單的最後8人中,則被註明為“離休”,實則退休人員共260人。文件上並蓋有 “遂昌縣人事勞動局”鋼印。
顯然,上述遂國資文件中按“退休人員268人”進行了提留,又按照離休人員8人,進行了提留。而並非按照“退休人員260人”、“離休人員8人”進行提留。
本報記者在遂昌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即原遂昌縣人事勞動局)查詢,該局當初經手該項業務的副局長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統計于1999年的 “遂昌縣改制企業離退休人員名單”,同樣共269人,一人的名字被以“叉號”劃去,剩餘268名離退休人員。對於2000年的名單,該名副局長稱可能是由於“單位搬家”等因素,現在已經“找不到了”。
該局局長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們的統計數字並沒有錯,離、退休人員加起來,一共確實是268個人。而且並沒有按照凱恩集團方面上報的數字操作,也經過了核實。剛開始時,凱恩集團上報的在職職工有800多名,後來我們經過核實,發現一共是700多人。至於具體是怎麼提留資金的,我們就不知道了。”
當時的遂昌縣國資局負責人翁小瑜則告訴記者,人數的事情由遂昌縣人事勞動局負責核實,“我們只是按照他們提供的人數,發出文件。”但翁並未向記者解釋為何離休人員重復提留資金的問題。“當時可能是對離休人員提留資金有不同的政策。”王白浪説,但此種説法仍未解釋為何遂國資文件中,僅提及“退休人員268人”,而非“離退休人員268人”。
此外,上述遂國資文件中,也提到“計提病殘人員的各項補助費30萬元”、“在職職工779人,計提經濟補償金715.44萬元”。記者粗略核實這份700多人的“遂昌縣改制企業在職職工花名冊”發現,上述病殘人員中,也有多人出現在在職職工名單中,目前尚不清楚對於病殘人員是否有額外優惠政策。
老職工的訴求
上述遂國資【2001】05號《關於浙江遂昌凱恩集團有限公司匯總資産和資産提留後凈資産的批復》中,提到的退休人員 “按人均1.5萬元標準從凈資産中提留退休職工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計477萬元”的説法,也讓不少凱恩集團退休職工感到不滿,“我們至今沒有拿到這筆錢。”多位退休職工告訴記者。
這些退休職工的依據是遂昌縣委【1998】25號《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若干意見》中提及,“改制時,為彌補現有離退休人員養老統籌費用的不足及醫療費用開支,改制企業應根據人均壽命和企業凈資産承受能力,經資産管理部門核準,原則上按人均1.5萬元的標準,從凈資産中提留一塊,作為彌補現有離退休人員養老、醫療、社會保險等費用開支不足。改制後,離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費用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上文中的最後一句話,也成為老職工們要求1.5萬元資金的依據。“意思就是原有待遇不變,另有1.5萬元應該發給我們,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們現在要求人均4萬元的補償。”有凱恩集團退休職工告訴記者。
在另一份麗署【1997】22號文件《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區國有、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若干意見》中稱,上述提留費用“由企業實行專項管理”,但並未具體介紹如何管理。
遂昌縣經濟貿易局則曾在2008年9月3日發出回復,其中稱凱恩集團按退休職工268人、人均1.5萬元計提了402萬元資金,“全部用於離退休人員的社會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門診藥費、老年協會和老年體協活動經費、冷飲費、節日慰問金、80歲以上離退休職工慰問費等支出。經查,凱恩集團自改制以來以上方面支出累計達626多萬元,其中支付醫藥費256萬元,支出總額已遠遠超出改制時的402萬元提流金”。
上述回復稱,該筆資金由凱恩集團統一管理、統籌使用、及時兌付,確保268位老職工有生之年按政策規定需由企業支付的各項專項資金能按時足額支付,原則上不應量化到個人,更不得由個人直接支取。
退休職工顯然對上述回復並不滿意,“我們現在看病報銷的額度,還比以前少了呢。”有老職工告訴記者。“根據縣委等相關文件的精神,也就是改制退休職工原來享受的一切福利待遇不變,所需費用由企業成本列支,而經貿局答覆將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支出,用退休職工提留資産支付是違背有關文件精神的。”另一名退休職工告訴記者。
更有員工將矛頭直指凱恩集團工會股轉讓。
凱恩股份招股説明書透露,凱恩集團工會原為凱恩股份第一大股東,佔總股本的65.25%。2001年4月至5月,經凱恩集團工會職工持股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同意,凱恩集團所持有的2835.3487萬股,以每股1.8元的價格,全部向外轉讓。受讓方包括凱恩集團、浙江金科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及王白浪、葉躍源等自然人。
“但我們從來沒見過這筆錢。”有員工告訴記者。
“這不可能。”王白浪説,“只要是當時在職工持股會中有股份的,肯定都是拿到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