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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白浪自辯未侵吞國資 凱恩難逃關聯交易追問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4日 10: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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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凱恩股份(002012.SZ)及其實際控制人王白浪,正處於風口浪尖。其面對眾多的質疑包括:改制時涉及侵佔國有資産、隱瞞關聯交易。

    面對質疑,王白浪出具三份政府文件,表示昔日的改制是由政府批准,他並未侵吞國有資産。

    而記者發現,其三份文件的規定存在互相矛盾之處,而由於當地官員並未全盤確認所有複印件的真實性,所以王白浪是否真在改制中做手腳,尚無定論。

    王白浪在接受採訪時,親口向記者承認,自己曾借錢給員工張陸根增資凱豐紙業,隨後凱恩股份又買入凱豐紙業。但他認為,當時張陸根不是公司的董事和高管,“這不是關聯交易,不需要披露。”

    不過記者調查發現,張陸根的真實職位和履歷仍存在疑問。而類似的“關聯交易”並不止一單。

     85%和15%之辯

    改制時涉嫌侵吞國有資産,這是王白浪面臨的最嚴重的指控。

    招股説明書顯示,不計17宗土地使用權,凱恩集團的賬面凈資産為316萬元,最終評估為710萬元。當時凱恩集團共有在職員工779人,離退休職工近400人,扣除對他們的身份轉換金後,凱恩集團的凈資産為-721萬元。前述17宗土地使用權,面積共約9萬平方米,經評估作價1317萬元。加上它後,凱恩集團的凈資産最終作價596萬元。

    2001年4月2日,遂昌縣國有資産管理局(以下簡稱“遂昌國資局”)與王白浪等16名自然人簽訂了《資産轉讓協議》,協議規定:按照遂政(1999)24號文精神,遂昌國資局將凱恩集團整體資産共計596萬元優惠85%,作價89萬元轉讓給王白浪等16名自然人。

    將國有資産打1.5折賣給私人,正是王白浪被質疑之處。

    媒體指出,招股書中,王白浪玩文字遊戲,將優惠15%,變為優惠85%,借此侵吞國有資産。

    其依據是:“縣委【1998】25號《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若干意見》這一文件,其第6頁的原文表述為:‘對整體購買且購買時一次性付清價款的,經收取部門批准,可按購買數額的大小給予15%左右的價格優惠’。”

    王白浪否認此項指控。他表示,招股書中所提供的優惠85%是針對土地所有權,而縣委【1998】25號所説的優惠15%,針對的是其他資産。

    為此,他出示了縣委【1998】25號、遂政(1999)24號和另一份相關文件麗署[1998]16號的複印件。

    記者發現,縣委【1998】25號文件與仇子明的報道完全吻合。

    而遂政[1999]24號對遂昌縣改制企業土地使用權處置提出:“以出讓方式處置土地使用權的,由改制企業申請辦理出讓手續,繳納土地出讓金。繳納出讓金標準,按評估確認地價優惠85%,出讓年限為30年。”

    另一文件麗署[1998]16號,全名為《關於印發麗水地區國有企業改制中土地資産管理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其中規定“繳納出讓金標準,按評估確認地價優惠60%-90%。而遂政[1999]24號便是依據此文件而頒發。

    遂昌縣經濟貿易局副局長林勤,確認了這三份複印件的真實性。林勤並未涉及當初的改制事宜,但他一直是凱恩集團的主管,故對凱恩集團的事情頗為清楚。

    林勤告訴記者,縣委【1998】25號針對的是所有資産。1999年,遂昌縣根據麗署[1998]16號,對土地所有權的轉讓,新出了一份文件遂政(1999)24號。“當時遂昌的企業改制,都是按這個(指三份文件)來的,並不是只有凱恩集團一家改制。”

    顯然,縣委【1998】25號與遂政[1999]24號的改制規定存在矛盾。

    林勤指出,對同一主體的處置,應遵循“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所以應按更新的遂政[1999]24號為準。但林勤也承認,遂政[1999]24號少了一句話——“若以前的文件與此文件相衝突,以此文件為準”。

    也因此,凱恩股份的改制才會被媒體質疑。

    隨後,記者看到了一份遂國資[2001]05號,這份文件由遂昌縣國資局頒發,批准了凱恩集團的改制。其中有對凱恩集團改制時凈資産的評估與處置的細節描述,內容與前述招股書的披露吻合。

    但林勤表示:“年代有些久遠,對這份文件我沒有印象了。”

     身份轉讓金之謎

    對於土地使用權優惠的幅度,林勤解釋,當時國家政策是“抓大放小”,小企業必須改制。改制時又必須給予員工身份轉換金,政府手裏沒錢,只好在土地出讓金上讓步。

    所謂身份轉換金,指凱恩集團的員工,從國有企業的員工,變成私有企業的員工,政府應當予以一次性的補償。在凱恩集團改制中,這一費用,在改制中自凱恩集團的凈資産中扣除,以後由凱恩集團發放。其實質是當地政府承擔。

    凱恩集團其時的人數,決定了身份轉換金的多寡。這也成為王白浪被質疑的另一個點。據媒體報道,有知情人士告知,1998年凱恩集團發起設立時已將絕大部分員工劃入了凱恩股份,2001改制後,在凱恩集團供職的員工僅有30人左右。“1999年至2001年期間,凱恩集團的工資表可以做證。”

    從招股書的資料可知,平均每個凱恩集團的員工,其身份補償金為1.2萬元左右。如果當時凱恩集團是30人,加上離職員工,需要支付的身份轉換金為500萬左右,那凱恩集團的凈資産也只需扣掉500萬。那麼,王白浪等人購買凱恩集團股份,少支付了900萬元。

    顧飛鷹給記者看了一份職工身份轉換金名單的複印件,這份名單為“遂昌縣人事勞動局審查”,每頁左上角蓋了類似“凱恩集團有限公司”字樣的章。名單上的人數與招股書上的人數一致。

    顧飛鷹告訴記者,這就是當年凱恩集團上市資料的複印件。但記者詢問是否能請人事勞動局的工作人員確認複印件的真實性,顧飛鷹表示不太方便。

    然而,一位在凱恩股份工作了十幾年的人士,告訴記者説:“凱恩集團的人數一直很少,他們沒有工人,主要是管理人員。”但問及凱恩集團到底多少人時,他表示不清楚,只説比凱恩股份的人少多了。目前凱恩股份人數為六七百人。

     關聯交易疑問

    2004年9月,上市不久的凱恩股份,從自然人張陸根那購買了凱豐紙業(全稱“浙江凱豐紙業有限公司”)38.28%的股份。這部分股權,張陸根出資1100萬,凱恩股份收購價也是1100萬。

    公告中指出,“自然人張陸根與本公司無關聯關係,本次收購不構成關聯交易”。

    7月29日,顧飛鷹向記者承認:“當時張陸根在集團辦公室做秘書的工作,應該沒有職位。他是王總從外面引進的人才。”隨後,顧飛鷹表示,張陸根此前並不在遂昌工作。

    王白浪則直言:“張陸根買土地使用權的錢,是我借給他的。計皓的錢也是我借的(計皓,凱恩股份現任董事長,當時和張陸根同時增資)。後來他們都還給我了。我想激勵人才,但如果公開激勵,怕下面的人有意見。就借錢給他們。張陸根,現在是公司的副總裁,是骨幹員工,當時在企業就是普通員工,不是高管和董事。這就不是關聯交易,不需要披露。”

    在顧飛鷹出示的職工身份轉換金名單複印件中,的確有張陸根的名字。張陸根,1990年8月參加工作,獲得的身份轉讓金是12600元。

    記者詢問顧飛鷹,這份名單上所顯示的工齡,是否就是在凱恩集團工作的年限,而非此人開始工作的時間。顧飛鷹肯定的回答:“是在凱恩工作多少年,才有相應的身份轉讓金。”

    綜上可知,2004年時,張陸根在凱恩集團的真實職位雖無從得知,但是,幾乎可以肯定,他從1990年開始便在凱恩集團工作。而顧飛鷹説明的履歷,跟那份名單上顯示的,互相矛盾。

    類似的關聯交易,並不止這一單。

    2004年9月,凱恩股份以1000萬元,購買浙江亨寶德紙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亨寶德紙業”)50%的股權,這部分股權為自然人林浩所持有。之前,林浩出資即為1000萬元。2005年12月,凱恩股份再度斥資655萬元收購自然人吳賽娥所持有的亨寶德紙業30%的股權。

    媒體報道,收購發生時,林浩和吳賽娥仍然是凱恩集團財務部的員工。這兩個人很可能是代持這些股份。

    在上述職工身份轉換金名單複印件中,林浩和吳賽娥的名字也出現了,其員工編號分別是“151”和“707”。名單顯示,林浩出生於1974年10月25日,其身份轉換金為10080元。

    遂昌縣確有在企業改制時土地使用權優惠85%的政策。但其改制時,是否確實依據這一政策而來,卻無法得到證實或證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