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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4日 10: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萬敏 發自北京
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接到讀者電話稱,該讀者的朋友在銀行存款時誤將錢存入他人卡中,花費了5個月的時間才追回錢款。通過這件事,他希望有關銀行能改善服務質量,想客戶之所想、急客戶之所急。
存錯卡麻煩大
廣東省東莞市的蔣先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今年1月8日,他的一位朋友朱先生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東莞虎門支行辦理存款業務,在櫃臺用郵儲銀行的卡存完5萬元現金後,他的朋友在附近的取款機上進行查詢,才發現密碼輸入不正確,才發現是拿錯了銀行卡。隨後這位儲戶即返回櫃臺,反映這個問題,但郵儲銀行東莞虎門支行的工作人員未能立刻解決。
隨後,蔣先生稱他與朋友多次來到虎門支行尋求解決辦法,但並未獲得銀行的積極配合。直到5個月之後,他們才追回了這5萬元。
事件當事人朱先生隨後告訴記者,他已全權委託蔣先生負責此事與銀行和媒體的溝通。他表示,存款當日他攜帶了身份證和銀行卡,但銀行工作人員只是看了下身份證,而簽回執單的時候,“字太小了,我也沒注意就簽了。”
銀行也有難處
記者隨後致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東莞市虎門支行的一位負責人,她表示不接受採訪,相關問題由分行辦公室接待。
郵儲銀行廣東省分行渠道管理部,一位負責服務投訴的工作人員表示,事件發生當天,這位儲戶在銀行的存款回執單上已經簽字,並離開了銀行的營業網點,從錄像記錄來看,大概半個小時以後返回網點稱存錯了,卡是撿回來的。銀行當即的處理是凍結了卡裏的資金,建議他通過司法途徑處理。該儲戶要求銀行將誤存入這張卡裏的錢扣出來,但銀行表示無權進行這樣的操作。後來銀行查到這張卡是在深圳開戶,戶主曾在深圳打工,但已經離職。她表示,銀行已經盡力提供幫助,指導儲戶追回錢款。並已經書面報告給總行兩次。
“核對戶名是客戶的責任,銀行工作人員的操作程序我們核對過,沒有任何問題。客戶在回執單上簽名就是表示認可,並且他已經離開銀行了。”她表示,“只有在無卡存款的時候,銀行才會核對戶名,但是客戶持卡存款,銀行就認為這是一張客戶認可的卡。”
郵儲銀行全國統一規定,五萬元以上、包含五萬的本地卡存款,顧客需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證。蔣先生認為,他的朋友提供了本人身份證,但銀行沒有認真核對身份證信息和卡片信息是否相符。如果銀行認為這是代存業務,他們拿到的回執單上應該有代存的標誌,但是也沒有。
郵儲銀行廣東省分行工作人士稱將儘快就此事提供一份書面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