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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4日 09: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嚴格禁止無證券投資諮詢相關資格的機構和人員以“資深人士”、“薦股高手”、“投資專家”、“操盤手”、“薦股大賽”等名義或形式參與證券節目
為協同國家廣電總局做好廣播電視證券節目規範工作,證監會8月3日表示,日前下發《關於協同做好廣播電視證券節目規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證監局按照轄區監管責任制,協同地方廣電管理部門規範廣播電視證券節目。嚴格禁止無證券投資諮詢相關資格的機構和人員以“資深人士”、“薦股高手”、“投資專家”、“操盤手”、“薦股大賽”等名義或形式參與證券節目,對具體證券的價格走勢、分析預測作出評論或者作出投資建議,變相招攬客戶,非法從事證券業務,操縱證券價格。
近兩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廣播電視證券節目開展非法證券活動,進行“搶帽子”交易操縱股票價格,詐騙投資者錢財,利用虛假誇大信息違規開展營銷活動。個別廣播電臺、電視臺出租轉讓節目時段,對參與證券節目的機構和人員資格把關不嚴,節目內容存在片面、誇大、虛假內容,證券信息類産品廣告以誤導方式招攬客戶。
針對上述情況,通知要求,各證監局建立健全轄區證券節目監測機制,積極配合廣播電臺、電視臺做好參與證券節目的機構和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加強對證券信息類産品廣告的審查,及時協調廣電管理部門處理證券節目及證券信息類産品廣告不規範問題。並會同地方廣電管理部門和廣播電臺、電視臺,引導轄區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積極參與廣播電視證券節目。
通知要求,各證監局形成運作有效的常規協作監管工作機制。並摸清和核實轄區廣播電視證券節目基本情況,匯總分析不規範問題,及時向地方廣電管理部門和有關廣播電臺、電視臺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