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消費調查頻道 >

工行農商行被指推霸王産品 超額收益銀行獨吞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3日 0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商報訊(記者 崔呂萍 孟凡霞)“你知不知道?銀行力推的非保本浮動型收益産品,收益部分居然只能向下浮動,超額收益的部分全歸銀行所有。”昨日,一位投資者告知本報記者,其在銀行購買了一款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産品,但細讀産品説明書後發現,該産品不但不保本,如果産品實際收益高於預期收益,超過部分還將作為銀行投資管理費用,不歸投資者所有。

  “這簡直就是霸王條款。”根據該讀者提供的線索,記者找到了這款名為“北京農村商業銀行金鳳凰理財貨幣市場型2010年三期”的理財産品説明書。説明書顯示,該款理財産品是一款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産品,投資範圍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等投資品種,期限為40天,起購金額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有關産品收益,説明書表示“如果理財資金所投資債券按時支付本金和利息,並且理財年化總收益率高於或等於2.55%,在扣除我行銷售管理費率0.2%及相關的交易費用外,則客戶可獲得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25%”。

  不僅如此,産品説明書中還赫然寫著:若理財年化總收益率超過2.55%,其超過部分將作為銀行投資管理費用,于到期日從理財收益中一次性提取。

  “我花10萬元買了這款理財産品,先得交給銀行0.2%的銷售管理費,這就得要200元,另外還有交易費用。説明書上白紙黑字寫的是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産品,為什麼多餘的收益要給銀行,虧的錢就得我自己承擔?” 對此上述投資者提出質疑。

  無獨有偶。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工商銀行此前發行的“中國工商銀行高凈值客戶專屬信託投資型人民幣理財産品(60天)”和“中國工商銀行‘工銀財富’專屬信託投資型人民幣理財産品(30天)”兩款産品中,也無一例外地標注出“超額收益部分歸銀行”。 該行某客戶經理對記者透露,該行的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産品的超額收益一直都是歸銀行所有的。面對記者提出“單向浮動”的質疑,該人士並未正面回答,而是以“銀行規定”搪塞過去。不過凡事都有例外,這位客戶經理表示,只有300萬元以上的私人銀行客戶,超額收益部分才能歸客戶所有。

  在目前的銀行理財産品市場中,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産品數量早已佔據“半壁江山”。據銀率網數據庫統計,今年二季度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中,保本保證收益産品數量佔比27.5%,保本浮動收益數量佔比16.3%,非保本浮動收益數量佔比高達56.2%。

  “銀行大量發行此類産品是有目的的。之前市場只認為銀行發理財産品為了攬儲,但從超額收益歸銀行這件事看,銀行正在利用‘霸王條款’大賺中間收入。”對此,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他看來,如果銀行想拿走本屬於客戶的超額收益,“就應該對客戶進行保本,這樣産品收益高低都由銀行承擔才公平”。

  而在北京理財規劃師協會會長劉彥斌看來,“沒收”了超額收益的理財産品,投資者只有義務沒有權利,儘量不買這種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