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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9日 16: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進口稅由海關委託郵局直接向收件人徵收
“海外代購”又“潮”又“著數”,但隨著今年9月1日海關將個人郵寄進境物品免稅額標準下調,網購模式面臨巨大衝擊。同時,海關新政策實施後,市民委託海外親朋寄東西入境也需要留意,最好事先了解清楚是否在免稅範圍內。
羊城晚報記者從廣州海關獲悉,此舉是為了打擊利用個人物品名義拆分貨物郵寄,逃避國家管制及偷逃稅款的商業性走私行為。廣州海關行郵監管處處長向妙珍表示,一些企業和不法商人,鑽現行政策的空子,將本應由正常進出口貿易渠道報關入境的貨物,通過“化整為零”分拆成個人郵件寄進國內,以逃避稅收監管。海關目前執行的對個人郵遞物品的管理規定是上世紀90年代制定的,已經不適應當前的狀況,理應作出合理的修改。
釋疑 如何理解“50元免稅額”?
值得提醒的是,有市民將有關新措施誤解為“寄進來價值50元的商品就徵稅”。實際上,“50元免稅額”是指“應徵稅額”,相關物品的應徵稅額如何計算,海關有一份《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目前使用的是2007年6月海關總署修訂的版本,今年9月1日的政策調整涉及對這張《價格表》的修訂。
《價格表》給每一種商品列出一個“完稅價格”以及相應的“稅率”,例如“一瓶香水”,表中的“完稅價格”是100元(均為人民幣計),“稅率”是50%,即郵寄入境的任何牌子任何品種的香水,海關統一按100元一瓶計算,乘以稅率50%,其“應徵稅額”為50元。按原來的規定,一次寄10瓶依然免稅,而新規定實施後,想免稅的話,一次只能寄一瓶。海關人士指出,修訂規定旨在規範行郵渠道進口的同時,也照顧到收件人、寄件人的合理需要。
提醒 如何收取進口稅?
今年9月1日起,進口稅免徵額由此前的最低400元降低為50元,委託海外親朋郵寄物品入境的市民須留意,因為進口稅直接向收件人徵收。據記者了解,海關總署和郵政局之間有合作協議,凡入境郵件須徵稅的,由海關向收件人開出稅單,由郵局向收件人代收。國內國際快遞公司,也是類似操作。
市民想查詢及計算所寄物品的應徵稅額,可登錄廣州海關網站(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在搜索欄鍵入“完稅價格表”,就可以查詢到海關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關於修訂《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及相關的兩個表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