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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1日 22: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信息聯播
今年4月17日,國務院出臺《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通知明確提出: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這對於很多剛參加工作,或者剛剛到一個城市準備購房的人來説,無疑是一道難以逾越的貸款門檻。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城市慢慢放鬆了這條規定,最近,南京的多家銀行,就悄然對外地人房貸鬆綁。一起來看記者的調查。
記者走訪了南京多家銀行發現,建行、招行、中行、華夏、興業、浦發、光大七家銀行,對不能提供社保和納稅證明的外地購房人,開放了住房貸款業務。
華夏銀行工作人員:如果是外地戶口,那就算二套房,首付三成,利率上浮20%,市區的房子可以首付兩成,因為江北 江寧的房子的跌幅要比市區大。
建設銀行工作人員:貸款正常可以貸,但是首付你至少要30%以上。
這些銀行解釋説,他們這樣做不存在違規的説法,依據是今年6月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央行和銀監會三部委下發的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標準中沒有再重提四月份新政中關於外地人房貸必須提供證明的規定,只是提出對於不能提供證明的外地人,可以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的信貸政策。不過,也有銀行仍對不能提供納稅證明和社保證明的外地人拒絕放貸。工行一房貸經理告訴記者,外地人在該行貸款買房,這兩種證明原件是必須提交的,沒有的話很難貸到款。
工商銀行工作人員:你月收入多少?現在主要擔心你收入情況,怕你到時候還不起錢。因為你才工作,看不出你現金流量。另一個貸給你,怕今天貸給你,明天你失業了。
採訪中,深圳發展銀行南京分行房貸部人士也表示,外地人在南京購房必須提供這兩個證明,否則不能貸款,不存在按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