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圖文頻道 >

工資條例有望年內出臺 加班費等納入協商範疇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1日 09: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昨天,中華全國總工會集體合同部部長張建國接受採訪時透露,目前全總正積極推動國家有關部門加緊制定《工資條例》。此外,今年全總將投入1000萬元在10省市試點聘用專職工會人員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今後職工加班工資、獎金分配、福利補貼和薪酬制度設置等應納入到協商之中。

  10省市試點“專職協商”

  “當前我國勞動關係矛盾頻發高發,正是集體協商機制沒有發揮作用或發揮作用不夠的結果。”張建國認為,造成這種結果主要是因為工會幹部“不敢談”、“不會談”,同時支撐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信息資源不足,勞資雙方佔有信息資源不對稱。

  張建國透露,今年全總計劃投入1000萬元,先在10個省市總工會、城市總工會開展試點,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達到全國具有一定規模的基層工會,都能按需聘用專職人員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加班工資等應納入集體協商

  張建國説,全總將力爭到2012年在各類已建工會的企業實行集體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資集體協商。

  同時,在協商工資水平、調整幅度的基礎上,要把加班工資、獎金分配、福利補貼和薪酬制度設置等納入到協商之中。在同工同酬、同崗同酬的原則下,探索解決同行業同崗位工資標準統一的問題。

  工資條例有望年內出臺

  張建國介紹,目前全總正積極推動國家有關部門加緊制定《工資條例》,並期望其儘快出臺。

  “我們主張在《工資條例》中對企業方不響應集體協商、拒絕開展集體協商的行為進行規範”,張建國表示,《工資條例》應明確規定企業實施工資集體協商的期限,如果企業不遵守規定,就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張建國説,如果能有此舉,必將對勞動者薪酬保護制度的完善和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的建立,産生重大促進作用。

  據記者了解,由人社部起草修訂的《工資條例》有望在年內出臺。在該條例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條款將被納入其中。相關統計結果顯示,多數壟斷行業的企業,內部收入差距達到20倍以上,72%的員工認為分配不公。有專家認為,《工資條例》的出臺是收入分配改革從“説” 到“做”轉折的開始。

  北京落點

  工資集體協商推行不理想

  據北京市總工會介紹,早在2000年《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發佈後,北京市就隨之推行了工資集體協商。但10年來,北京市僅有1.7萬家企業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北京市總工會權益部有關負責人曾對媒體稱,這個數據“很不理想”。

  據介紹,北京市總工會確定了10家重點單位進行試點,探索在樓宇、商業街、工業區等特色單位,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的工作模式,以形成具有在全市範圍內可複製的示範經驗。

  北京市總工會權益部部長黃偉介紹,事實上,此次推行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與以前並無本質區別,“只是這次我們把重點放在了中小企業上,加強在中小企業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對行業職工權益保護能起到更普遍的意義”。

  據介紹,北京市總工會希望通過行業協商確定行業工資指導標準,各企業遵照標準協商執行。目前市總工會正對此進行相關調研,預計今年家政、保安、護工三大行業工資標準可率先出臺。

  名詞解釋 工資集體協商

  指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協議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