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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官員稱工資倍增計劃未納入分配改革草案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1日 07: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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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中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破題

    收入分配改革正進入關鍵期。昨天有媒體稱,工資5年倍增計劃疑已寫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草案。這一報道隨即引發公眾的廣泛關注。記者當日採訪了提出“居民收入倍增計劃”的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他表示目前相關部委尚未將“收入倍增計劃”寫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草案。

    但事實上,外界對“居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呼聲和期待,正日益高漲。而由國家發改委&&研究擬訂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出臺仍未有明確的官方時間表。有跡象表明,有關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些關鍵問題,正令決策者有所躑躅。這其中,就包括“收入倍增計劃”。

     收入倍增已具備條件

    讓兜裏的工資約定性地按期翻著番漲,這並非全無可能。

    只不過,這樣的翻倍增長,需要國家政令的規範和強制約束。這是工資倍增計劃的命題所在。針對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學界對工資倍增計劃的推崇日盛。

    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看來,“居民收入倍增計劃”堪稱我國調節國民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舉措。尤其是,近年來我國居民收入比重不斷下降,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如此背景下,實施工資倍增計劃,應已是箭在弦上。

    蘇海南認為,我國目前已經具備了制定“居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條件與可能,一些業內專家也在爭取將該計劃寫入我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草案。

    他分析認為,四個因素可以支撐居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施。這四個因素是:十七大已經明確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以及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其次,公眾對此有強烈的期盼;第三,我國已基本具備這樣的經濟承受能力;同時,國際上有成功經驗可供借鑒。

    這位人社部收入分配改革專家提出,我國應該在“十二五”規劃中,酌情考慮對收入倍增計劃予以政策或制度性規範。例如,年均工資每年增長15%以上,5年左右就可以接近翻一番。

    據介紹,“居民收入倍增”模式最早源於日本,並取得了成功。在我國,兩年前廣東省曾率先提出過“居民收入倍增計劃”,卻沒有實質進展。

    針對“工資5年倍增計劃疑已寫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草案”的報道,蘇海南昨天指出,截至目前官方並未確定“居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正式提法。據其了解,“居民收入倍增計劃”尚未被寫入我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草案。

     應靠工資集體協商實現

    目前,國家發改委作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人,正與財政部、人社部、國資委、國稅總局等部門密切接觸,研究起草方案內容。

    此前有報道稱,4月以來,國家發改委已先後數次召開有關收入分配的研討會,國務院研究室、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等部門均有官員出席。其間國家發改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還曾分赴浙江、四川等地進行調研。

    伴隨著一系列研討和調研,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制度設計開始初步成形、浮現。

    學界和官方較為一致的一個共識是,稅收政策、轉移支付政策等措施在內的再分配政策,對縮小收入差距起的作用非常大。

    相比而言,“收入倍增”的提法,更具挑戰性。

    蘇海南認為,收入倍增計劃首先考慮的應該是低收入群體收入的增長。“也就是説,盡可能讓低收入者多分一些,中等收入者相應分一些,高收入者應該少分,特高收入的就應該暫時不分,通過這樣一些措施逐步縮小收入差距。”

    他也給出了實施路徑。首先,國家層面先確定一個量化目標,然後將其分解到各個省市具體實施。對於總量最大的非公有制企業,主要還需通過勞資雙方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加以實現。

    但他也解釋,倍增並非確保所有人的收入都翻倍地增長,“這只是一個宏觀的總的指標,簡而言之,就是要使居民的收入和勞動報酬這兩個比重在現有的基礎上得到明顯的提高”。

    (趙鵬 陳蕎 張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