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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光學集團窩案調查:多名原高管私分國資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0日 0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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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場反腐風暴在江西鳳凰光學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鳳凰光學集團”)颳起。

  據了解,鳳凰光學集團原董事長任捷、總經理王熙晏、副總經理劉林春、吳高武等原企業領導人員因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資産、私設“小金庫”被江西省紀委調查。

  據悉,吳高武等四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月下旬,江西省國資委宣傳培訓處處長王宏對記者表示,上述案件還在查處過程中,辦案人員暫不方便接受媒體採訪。

  數名原高管被查

  今年2月5日,江西省國資委對鳳凰光學集團領導班子進行調整,黨委書記、總經理、鳳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600071.SH,下稱“鳳凰光學股份”)董事、董事長王熙晏被免職,一同被免職的還有鳳凰光學股份總經理唐文明。

  系列人事調整背後,鳳凰光學集團高管腐敗窩案也逐漸浮出水面。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早在2009年3月,江西省國資委以“超齡工作辦理退休”的理由宣佈免去了鳳凰光學集團原董事長任捷的職務,但是沒有公佈接任人選。將近一年之後,才宣佈由江西鎢業集團副書記兼副總經理羅小勇擔任鳳凰光學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案發前,當時的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王熙晏發表2010年新年致辭。他展望2010年,“明年的道路會更曲折……企業面臨改制等問題對我們提出了更殘酷的考驗。”計劃趕不上變化,殘酷的考驗還沒有到來,自己便身陷囹圄。

  6月22日,鳳凰光學集團工會主席、紀檢組書記熊詩雄對本報記者表示:“今年1月11日正式進入調查程序,目前涉案的吳高武等人都在控制當中,但案件調查沒有結束,現在還不好講什麼。”

  據了解,此案由江西省紀委直接查處,江西省國資委紀檢委協助查辦。經過一個多月清查,江西省國資委主任李天歐在鳳凰光學集團中層幹部大會上宣佈了上述人事任免。

  本報記者梳理公開資料發現,任捷、王熙晏、劉林春、吳高武等人不僅是鳳凰光學集團的高層管理人員,同時還兼任旗下上市公司鳳凰光學股份董事等職務。

  以最近五年的職務為例,王熙晏擔任過鳳凰光學股份董事長,鳳凰光學集團總經理、黨委書記;任捷任鳳凰光學集團董事長,並兼任鳳凰光學股份董事;劉林春任鳳凰光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鳳凰光學集團常務副總經理、鳳凰光學股份董事;吳高武先後任鳳凰光學集團總會計師、鳳凰光學控股有限公司總會計師、鳳凰光學集團副總經理,兼任鳳凰光學股份監事會主席。

  查閱鳳凰光學股份公告發現,任捷是“退休”離職,王熙晏是“個人原因”解職,吳高武則是因“監事會換屆”離職。鳳凰光學股份董事會辦公室人士對本報記者解釋説,上述高管涉案和上市公司沒有關聯。

  私分國有資産?

  5月27日,江西省召開國有企業查辦案件工作座談會。據知情人士透露,江西省國資委介紹了鳳凰光學集團在內的數起在改制重組、産權交易、對外投資、資本運營中隱匿、私分、轉移和賤賣國有資産的違法違紀案件。

  隨後,本報記者在江西省國資委網站查詢到當日會議簡訊,江西省國資委紀委書記楊華英簡要回顧了省出資監管企業查辦案件情況,但簡訊沒有公佈相關案件的具體情況。

  而江西省國資委的一份簡要通報顯示,省國資委正在配合省紀委,嚴肅查處鳳凰光學集團原董事長任捷、總經理王熙晏、副總經理劉林春、吳高武等原企業領導人員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資産、私設“小金庫”、違反“三重一大”制度、盲目對外投資和在“退城進園”項目中串通開發商違規違法出讓土地等違法違紀案件。

  6月底,本報記者兩次前往江西省國資委聯絡採訪,但該委相關人士拒絕透露具體案情和涉案金額。

  上海某律師事務所一位高級合夥人對記者表示,在單位私設“小金庫”要看其中資金的使用去向,如果資金進入個人口袋,或者個人使用後再歸還的,都構成貪污罪。如果“小金庫”資金沒有為個人所動用,則不能定性為貪污罪。